在涉及到危害公共安全的机动车交通肇事犯罪领域,法院一般是不会采取缺席判决审理方式的。
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被告人均享有出庭参加庭审的法定权利以及为自身的辩护进行发言的机会。
假如被告未能如期出现在庭审现场的话,这将会直接对案件事实的查证与维护被告之人权义务产生不利影响。
然而,在极端情况下,例如被告已经逃离现场并且在经过了一系列法律规定的追捕程序后仍然未能到案,经过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及其制定的审批流程,才有可能在某些特定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对举行缺席审判进行考虑。
但是,这种情况非常罕见,同时缺席判决的法定程序也极为严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适用缺席审判案件的类型及条件】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缺席审判案件的管辖】前款案件,由犯罪地、被告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在机动车交通肇事犯罪中,法院一般不缺席判决。 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有出庭和辩护权利,若被告未到庭会影响案件查证和人权义务。 但极端情况下,如被告逃离经法定追捕程序未到案,经严格法定程序和审批,或可考虑在特定条件下缺席审判,不过这种情况罕见且程序严密。
二、危险驾驶罪最高怎么判
一、关于“危险驾驶罪”最高量刑的问题,可以参照“交通肇事罪”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该罪名所设定的最高量刑标准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具体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假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将面临刑事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1.极具危害性的追逐竞驶活动;
2.醉酒驾车行为;
3.从事校车业务或运营旅客运输业务过程中,严重超额承载乘客或极快速行驶的情形;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在运输过程中对危险化学品造成公共安全威胁。
三、对于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者是否需对上述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承担直接责任的情况,应当按照上述条款规定进行处罚。
若以上述两种违法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犯罪行为时,则须依据处罚更为严厉的规定进行定罪惩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危险驾驶罪减轻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在处理关于危险驾驶罪这样一类犯罪行为的时候,可以选择减轻刑罚的情形主要包含有五个方面:1.被告人有明显的自首行为,即他们主动投案并诚实坦白地阐述了自身所犯罪行的全部细节;2.被告人承认自己的确触犯了法律,承认自己认罪态度良好,并且深感懊悔和愧疚;3.整个犯罪过程较为轻微,并没有给受害者或社会带来特别重大的损失或者后果;4.首次犯罪,而且从其犯罪的动机和目的来看,主观恶意并不算大;5.被告人有立功表现,比如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成功逮捕到其他犯罪嫌疑人等等。在实际的司法审判过程中,法官会全面权衡事例的具体情况、被告人的个人背景以及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的因素,从而决定是否适用减轻刑罚以及具体的减刑幅度。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尽管对于某些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采取了减轻刑罚的措施,这并不代表我们就可以忽视他们的犯罪行为对公共安全所构成的威胁。
在机动车交通肇事犯罪中,法院一般不缺席判决。 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有出庭和辩护权利,若被告未到庭会影响案件查证和人权义务。 但极端情况下,如被告逃离经法定追捕程序未到案,经严格法定程序和审批,或可考虑在特定条件下缺席审判,不过这种情况罕见且程序严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