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受取保候审之后,如执法部门或律师团队发现犯罪嫌疑人有涉嫌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他们应立即申请将其重新逮捕;
除此之外,若案件情况出现新的变动,已不再适宜继续实施取保候审,也应适时提出将嫌疑人逮捕的申请。
然而,若无前述两种情况,一般说来,在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之时,若案件侦查工作尚未完全结束,那么,将有可能被建议对嫌疑人进行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接受取保候审之后,如执法部门或律师团队发现犯罪嫌疑人有涉嫌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他们应立即申请将其重新逮捕; 除此之外,若案件情况出现新的变动,已不再适宜继续实施取保候审,也应适时提出将嫌疑人逮捕的申请。 然而,若无前述两种情况,一般说来,在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之时,若案件侦查工作尚未完全结束,那么,将有可能被建议对嫌疑人进行逮捕。
二、取保候审是不是扣押身份证
关于取保候审期间是否需要上缴身份证这一问题,我国法律法规有明确的规定。
取保候审制度是指侦查、起诉以及审判三大司法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那些已经被刑事追诉但尚未被正式拘禁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为了防止他们逃离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通过向他们发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的要求并且出具保证书,从而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然而,被取保候审者所承担的义务并不包含提交身份证件这一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监视居住者所应履行的义务则包括将护照、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以及驾驶证件等交由执行机关妥善保管。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
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多久结束案子
被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然而,案子的审理终结时间并不完全受到该时长的限制。事例的办理进程依据许多因素而波动,如事例的复杂性以及证据采集情况等等。通常而言,若事例的事实清晰明了且证据充足确凿,则很可能在数月之内便能得到结论。反之,如果事例错综复杂,需要进行补充调查或涉及协同核查等多个环节,则耗费的时间自然会相应延长。在取保候审期间,司法机构仍然会持续对事例展开侦查工作,并在审核完毕后移送公诉机关进行审查起诉及审讯。待最终经由法院作出判决之后,方可视为案子正式告一段落。
在接受取保候审之后,如执法部门或律师团队发现犯罪嫌疑人有涉嫌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他们应立即申请将其重新逮捕; 除此之外,若案件情况出现新的变动,已不再适宜继续实施取保候审,也应适时提出将嫌疑人逮捕的申请。 然而,若无前述两种情况,一般说来,在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之时,若案件侦查工作尚未完全结束,那么,将有可能被建议对嫌疑人进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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