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诈骗罪必须满足几个条件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素,必须涵盖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利用假造的信用卡进行欺诈或在使用过程中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来获取信用卡;
第二,擅自使用已被宣布无效的信用卡;
第三,未经许可冒用他人合法持有的信用卡;
第四,刻意透支而不偿还,这种行为往往出于非法占有所求的主观意图,而且在经过相关金融机构催讨仍然拒绝执行还款义务。
所谓“透支”,是指持有银行卡的人们,在超过了银行设定的限额或是逾期未还款的情况下,依然持续消费。
而“恶意透支”则是指持卡人在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偿还的前提下,故意超出规定的额度或者逾期不还,且在银行进行催收之后,仍然无视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关键包括:1使用伪造信用卡或以虚假身份获取; 2擅用已失效卡; 3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卡; 4恶意透支,明知无力偿还而超额消费,银行催收后仍拒还款。 恶意透支指故意超限或逾期不还,无视法律与道德,拒绝履行还款责任。
二、信用卡诈骗四万应该如何量刑
若情况符合以下任一情况,对信用卡实施诈骗活动且金额达到特定标准者,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搭配相应罚金;
若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或是情节更为恶劣者,将被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搭配相应罚金;
若是对国家金融领域产生了极其不良的影响,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搭配相应罚金或没收财产的严厉制裁:
(一)利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交易,或利用虚假身份证明骗取信用卡并进行交易;
(二)未经许可,使用失效的信用卡进行交易;
(三)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其他人的信用卡进行消费;
(四)恶意透支,即在未获得银行允许的前提下,超出限定额度或既定时期的透支行为,以及在银行通知后仍然拒绝还款的行为。
对于前述条款中所涉及的恶意透支行为,特指当事人出于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做出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的透支行为。
此外,对于盗用他人信用卡并进行使用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按照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
在利用伪造的信用卡、虚假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时,如果金额在五千元至五万元之间,则应被视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中的“数额较大”;
如金额在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则应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中的“数额巨大”;
如金额超过五十万元,那么就需要界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中的“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所谓“冒用他人信用卡”,涵盖了以下几种情况:
(一)拾到他人的信用卡并进行使用;
(二)欺骗他人获得其信用卡并进行使用;
(三)通过窃取、收购、欺骗或透过其他非法手段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然后通过网络、通讯终端等设备进行使用;
(四)除上述情况外,所有其他形式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5万包含利息吗
关于信用卡诈骗案判定标准中的五万元参数,通常情况下并不包括利息。依据相当法律规范,故意实施透支行为的信用卡诈骗案,其涉案金额应为持卡人未偿还的透支本金额度。然而,若发卡银行已针对透支本金及其相应利息等相关费用进行过催缴,而持卡人却逾期未予偿还,便有可能被视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具体的涉案金额认定,将综合考量诸多因素进行严谨判断。总的来说,透支本金达到五万元乃是判断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关键性标准之一,然而利息则通常不在计算范围之内。
信用卡诈骗罪关键包括:1使用伪造信用卡或以虚假身份获取; 2擅用已失效卡; 3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卡; 4恶意透支,明知无力偿还而超额消费,银行催收后仍拒还款。 恶意透支指故意超限或逾期不还,无视法律与道德,拒绝履行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