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取保候审要民警通知吗
申请取保候审这一程序并不必然需要由执法部门的警务人员进行告知。
取保候审实际上属于一项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性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各自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都有资格向司法机构提交相应的取保候审申请。
通常而言,在各类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满足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他们便可自行向负责此案的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而司法机关则需依据司法程序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来对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和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申请取保候审不一定由警务人员告知。它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都可申请。刑事案件中,若满足条件,可自行向司法机关申请,司法机关会依程序、实际和法规审查决定。
二、申请取保候审具体要什么样的条件
提出取保候审请求时需符合如下最少一个条件:
有可能被判为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期;
若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法惩罚,应证实采用取保候审方法不会造成社会危害性;
如患有严重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主运行,怀孕者或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产妇,亦必须证明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对社会构成威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具备什么条件才能解除
关于解除取保候审的具体情形,主要可以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首先,经审查核实,被取保候审人员确实无需再受到刑事追诉;其次,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羁押之后,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达到法定标准;再者,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始终保持着遵守相关规定的行为,且相关事例已历尽侦查、起诉审判等各个环节,要么已经圆满结束,要么已被撤回。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必须由当初决定实施该措施的司法机构以书面形式作出,同时还需将这一决定通知到负责执行的部门。当执行部门接收到决定书后,应立即按照要求执行,并向被取保候审人发出相应的通知。总的来说,解除取保候审的过程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程序的规定。
申请取保候审不一定由警务人员告知。它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都可申请。刑事案件中,若满足条件,可自行向司法机关申请,司法机关会依程序、实际和法规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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