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能自然解除吗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取保候审义务可以自动终止。
而取保候审正是刑事司法程序中所施行的一种强制性的刑事措施之一。
依据常规理解,当取保候审期间期限已经超过,或者后续经证实不应对被取保候审者进行刑事追责时,便应立即解除该项取保候审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取保候审义务可以自动终止。而取保候审正是刑事司法程序中所施行的一种强制性的刑事措施之一。依据常规理解,当取保候审期间期限已经超过,或者后续经证实不应对被取保候审者进行刑事追责时,便应立即解除该项取保候审的义务。
二、取保候审的程序规定的内容
关于依法进行保释候审程序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申请人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保释候审申请;
第二步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针对接受到的保释候审请求,在七个工作日内给出明确答复,决定是否允许;
如获准许,则需报告至公安机关责任人、检察院负责人或者法院院长,同时签署《保释候审决定书》及《执行保释候审通知书》,同时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人和交纳保证金。
对于无法满足保释候审法定条件的申请,将予以拒绝,并告知申请人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
此外,法律机关也有权依据案件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进行保释候审。
到了最后一步,即保释候审的执行阶段,该环节通常由公安机关来负责执行。
若公安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应当向当事人宣读《保释候审决定书》,并且让他们签字确认,同时也要告诉他们在保释候审期间应遵守的各项准则安排。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没有收据怎么退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问题,通常情况下需要提供相关凭证作为依据。如果没有收据的话,可能会导致退还过程变得更为复杂,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无法退还。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建议您首先向收取保证金的办案机关表述相关情况,并且提供能够证明您已经缴存保证金的其他相关证据,例如具体的转账记录、在场的证人名单等等。根据国内的相关法律条文,明确了决定是否退还保证金的过程中,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核程序,然后再上报给县级以上级别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最后签发相应的《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在退还保证金的过程中,公安机关有责任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且要求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盖章)以及捺指印确认。如果办案机关拒绝退还保证金,那么您可以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提出申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取保候审义务可以自动终止。而取保候审正是刑事司法程序中所施行的一种强制性的刑事措施之一。依据常规理解,当取保候审期间期限已经超过,或者后续经证实不应对被取保候审者进行刑事追责时,便应立即解除该项取保候审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