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与逮捕并非同一概念。
刑事拘留系指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于其直接受理并进行调查立案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所采用的,针对已经确认的现行犯或是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法律强制措施。
而逮捕则是由检察机关和法院依据证据材料或者符合法律规定地理由予以批准,公安机关负责具体执行的,对于有确凿证据证实存在犯罪行为,并且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仅通过取保候审无法有效防止其再次危害社会安全的,则应当采取羁押的强制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刑事拘留是侦查中公安和检察院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剥夺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则是由检法机关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对可能被判有期徒刑的嫌疑人实施的羁押措施,用于防止其再危害社会。两者有区别,逮捕需更严格证据和程序支持。
二、刑事拘留后被判无罪有补偿吗
在侦查、检察、审判机关以及看守所和监狱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如存在以下五种侵犯人身权益的情况,受害者便享有获得赔偿的合法权利:
1、因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则而对公民实施拘留行动;
或是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则,但拘留时间超出法定时限,随后决定撤销案件、不予起诉或在宣判无罪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
2、在对公民实施逮捕措施之后,若经决定后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在判决宣告无罪后停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
3、依据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且改判无罪,而原判行刑已经执行的情况;
4、采用刑讯逼供手段对公民施加压力,乃至通过殴打、虐待等行为导致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
5、使用违禁武器或警械,对公民身体健康造成侵害引发伤残甚至死亡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刑事拘留后判决无罪吗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刑事拘留并不是必然导致有罪判决的唯一因素或必然结果。实际上,刑事拘留系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措施,其初衷在于确保整个刑事诉讼进程得以有序、高效地展开。在全球范围内的司法实践中,某些被告人虽曾遭遇刑事拘留,然而最终却被宣告无罪的事件屡见不鲜。因此,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罪,需要全面审视事件中的所有证据,遵循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严谨的司法程序进行严谨的分析与评估。当司法机关收集到的证据无法完全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甚至能够证明罪犯的行为本无过错时,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将会判其无罪。在这样的情境下,被告人可依法提起国家赔偿请求,以求弥补由错误的刑事拘留行为引发的可能损失。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提出这类索赔要求的前提必须是司法机关的拘留行动已被确认为违法。总而言之,刑事拘留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的其中一环,不可根据此阶段的表现轻易对最终裁决作出猜测或预测。
刑事拘留是侦查中公安和检察院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剥夺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则是由检法机关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对可能被判有期徒刑的嫌疑人实施的羁押措施,用于防止其再危害社会。两者有区别,逮捕需更严格证据和程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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