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后贷款谁承担费用

最新修订 | 2024-09-29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企业破产后,借贷费用的负担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资产将用来偿还债务,股东则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在破产清算过程中,企业的剩余财产将用于偿债。但如果股东滥用公司的独立地位,逃避债务,给债权人造成了重大损失,那么股东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破产后贷款谁承担费用

一、公司破产后贷款谁承担费用

企业破产后,关于借贷所产生的费用负担问题,必须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研究与分析。

假如该企业属于有限责任性质,理应由企业全额的资产承担所有的债务责任,而股东则需在其相对应的出资份额上负有有限的责任。

然而,当企业面临破产清算之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破产清算流程,将利用企业剩余的财产来支付所欠下的债务。

然而,若出现如下特殊情形,相应的责任人或许需要承担额外的责任:例如,企业股东滥用企业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试图逃避债务,并给企业债权人带来了严重的损失,此时,他们就应该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企业破产时,借贷费用的负担需具体分析。若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资产应承担债务,股东按出资份额负有限责任。破产清算中,企业剩余财产用于偿债。但若股东滥用公司独立地位,逃避债务,造成债权人重大损失,则股东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破产后对老板没任何影响吗

公司宣告破产后,其负责人不代表将不受任何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公司的负责人,他们有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来承担公司所欠下的所有债务,同时,从破产程序结束的那一天开始,他们必须在三年之内不能担任任何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除非他们在之前的职务中已经违反了忠诚和勤勉的职责,从而导致了所在企业的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破产后债权人起诉

在面临公司宣告破产之际,债权人有权利对此进行追究并向破产企业提出民事诉讼,进而强制对方履行所负之债。然而,我们不得忽视的是,在破产程序中,破产方的所有财产将会依据特定的排列顺序进行公平分配,以确保各债权人权益均能得到应有的保障。若在此情形下,破产企业的股东因存在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违法行为,从而导致公司资产无法完全清偿债务,那么债权人同样有权对该股东提起诉讼,要求其在出资额度内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除此之外,倘若破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出现过失,给债权人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债权人亦可依法对破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值得一提的是,具体的诉讼对象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因此,在决定采取行动之前,债权人最好能够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可能面临的诉讼风险。

企业破产时,借贷费用的负担需具体分析。若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资产应承担债务,股东按出资份额负有限责任。破产清算中,企业剩余财产用于偿债。但若股东滥用公司独立地位,逃避债务,造成债权人重大损失,则股东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0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司破产后贷款谁承担费用
一键咨询
  • 136****33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2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5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0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0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0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1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5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7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7****20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3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2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1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3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5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公司破产后贷款谁承担
企业破产时,贷款偿还问题就会变得很复杂。如果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会用公司的资产来偿还债务。按照法律规定,清算程序会有条不紊地进行,目的是偿还各种债务,包括贷款。如果公司资产在支付破产费用、员工薪酬等之后还有剩余,贷款可能会部分或全部得到偿还。如果公司资产不够偿还债务,那么没有偿还的那部分贷款,债权人通常也无法向股东或管理层追讨。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司破产后银行贷款谁承担
公司破产后,其银行贷款应由公司本身承担。公司作为独立法人,需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债务。破产时,法院会指定清算组接管公司,负责清理资产和负债,按债权人大会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和分配方案,对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和分配。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有限公司破产,债务是谁承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企业法和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债务应该由破产公司的资产承担债务,如果出资人有不实出资的,出资人要承担相应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五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企业如何申请破产 申请破产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具体管辖如下: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管辖。基层人民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管辖。 1、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此外,国有企业向人民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00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谁承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企业法和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债务应该由破产公司的资产承担债务,如果出资人有不实出资的,出资人要承担相应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五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企业如何申请破产 申请破产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具体管辖如下: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管辖。基层人民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管辖。 1、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此外,国有企业向人民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企业法和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债务应该由破产公司的资产承担债务,如果出资人有不实出资的,出资人要承担相应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五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企业如何申请破产 申请破产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具体管辖如下: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管辖。基层人民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管辖。 1、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此外,国有企业向人民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你好,朋友的公司破产了,想要申请法律程序,了解一下破产企业诉讼费一般由谁承担呢?
[律师回复]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要想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就必须
首先进行债权申报。针对债权申报,企业破产法规定了法定期限。《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的债权,管理人进行审查后,可能会认为申报人的申报依据不足而不予认定。申报人对管理人的不予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此类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应当没有争议,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列。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279项将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分为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和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两类。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案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因此,即使发生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件,因这类案件的诉讼费用仅为象征性的10元,亦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列。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是,对于债权人没有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的,《企业破产法》没有继续采用《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九条“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的规定,而是规定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仍然可以补充申报。《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
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企业破产法既是实体法,更是程序法。作为程序法,追求诉讼效率应当是其目标之一。企业破产法之所以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其目的也是为了保证破产程序的正常、顺利和高效进行。债权的申报、审查、核查和确认,是破产案件的基础性工作。债权金额及性质的确认,是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参与债权分配的前提。管理人的核心工作之一就是尽快完成申报债权的审查、核查和确认。管理人在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该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因此,债权的申报和审查工作,原则上应当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前完成。即使债权人没有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也应当尽快在第一次债权人召开之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这是企业破产法给予其救济的期限和机会。因为,《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也就是说,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最长有十五天的救济期限。如果债权人在这十五天之内向管理人补充申报债权,管理人就应当予以接受,及时进行审查,并编入债权表。债权人在此救济期限内补充申报债权,并没有额外增加审查和确认债权的费用,所以,补充申报人无须另行承担费用,而与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的债权人一样对待。
  申报人如果没有在以上的救济期限内补充申报,而是在破产财产
最后分配前才补充申报的,那么应当承担两个方面的法律后果,一是对于补充申报以前进行的分配不得要求补充分配;二是承担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管理人对补充申报债权从主体、证据、时效、性质、金额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后,如认为申报依据充分、理由成立的,应当将该债权编入债权表,并提议另行召开债权人会议,对补充申报债权予以核查。经过债权人会议核查无异议的债权,由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由此可见,为审查、核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必然会另行发生管理人审查费用(如取证费、差旅费等)、债权人会议费用(如资料费、会务费、债权人参会的差旅费等)。而这些另行发生的费用,完全是因补充申报人逾期申报债权所致。因此,《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作出明确规定,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对于补充申报债权,管理人进行审查后,可能会认为补充申报人的申报依据不足而不予认定。补充申报人对管理人的不予认定有异议而提起的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条的规定,是按照财产案件标准交纳诉讼费。因所交诉讼费的金额可能较大,甚至巨大,故有必要探讨一下该类案件诉讼费用的承担主体问题。
  补充申报人作为原告提起普通破产债权确认诉讼后,如人民法院驳回其确认债权的诉讼请求,则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即由补充申报人负担,应当没有争议。如人民法院判决支持其确认债权的诉讼请求,即债务人(或破产人)败诉的,诉讼费用是否应由债务人(或破产人)负担,实践中争议很大。笔者认为,对于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件,不管补充申报人确认债权的诉讼请求是否得到支持,诉讼费用均应当由原告(即补充申报人)承担。
  
首先,补充申报人在行使债权的同时,也应当依法定程序、期限行使权利。如因不当或者不按照法定期限行使权利,由此导致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受损的,应当对此损失和增加的费用承担责任。补充申报人既未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亦未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的十五天救济期限内申报债权,而是在破产财产
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对于这种补充申报,尽管没有丧失权利,法律也保护其作为债权人的权利。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同时,因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也应当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是因为补充申报人没有依据法定期限和救济期限行使权利而额外增加的费用。这是补充申报人不当行使权利而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而正是因为设定了这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才可以促使债权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及时进行债权申报,以保证破产程序的正常、顺利和高效进行。而补充申报人的申报,恰恰降低了破产效率,阻滞了破产程序的正常进行。在笔者正在办理的一起破产案件中,就因为补充申报人提起普通破产债权确认诉讼而导致破产程序延期近一年。因此,补充申报人当然就应当为这种阻滞效率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费用。
  
其次,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的债权,经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后,最终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这是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确认债权的一般方式。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件,是人民法院以判决形式确认债权的另一种特别方式。补充申报人提起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件,其目的就是要确认补充申报债权,该案件的诉讼费用也就是为确认补充申报债权而发生的费用。既然如此,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因确认补充申报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用,就应当由补充申报人承担,而不管其确认债权的诉讼请求是否得到支持。
  第三,《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此规定就包括为确认补充申报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用均由补充申报人承担,虽与《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的一般规定相冲突,但因企业破产法为特别法,应当优先适用。因此,为确认补充申报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含诉讼费、鉴定费等),应当优先适用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即应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第四,如果将因补充申报而发生的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债务人(或破产人)承担,则相应减少了债务人财产,降低了其他债权人的受偿比例,这实际上是将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株连给其他债权人承担。这与企业破产法“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的规定是完全相悖的。企业破产法设定了这种对补充申报人不利的法律后果,不仅是要促使债权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及时进行债权申报,而且要使得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的债权人依法获得的既得利益不因补充申报人的逾期申报而遭受损害。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实际上是贯彻了“主体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基本法治精神,而不是将这种法律责任株连给主体以外的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0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司破产后贷款谁承担责任
公司破产后,银行贷款的责任需要全面评估并妥善处理。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需要承担其出资额内的债务。在破产清算时,企业的资产会用来偿还债务,其中包括银行贷款。如果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法律不会追讨股东的个人财产进行补偿。如果借款合同中有担保条款,担保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抵押物则会依法进行处置以清偿债务。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民间借贷诉讼费谁承担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民间借贷诉讼费谁承担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0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贷纠纷诉讼费谁承担
在启动民事诉讼程序之际,当事人应依法缴纳案件受理费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诉讼费用。因借贷纠纷涉及财产权益,借款方与出借方可依据相关法规,在提起诉讼之时,共同履行相应的诉讼费用交付义务。若当事人确因经济状况导致支付压力颇大,则可提出暂缓缴纳、酌情减少或全数豁免诉讼费用之申请。关于详细的诉讼费用收取规则,则需遵循法律明文所设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合伙买车说好谁用车谁承担责任,谁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被盗机动车辆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肇事司机与肇事车辆不属同一单位,司机与使用机动车受益单位为被告,由受益单位先行垫付赔偿;无偿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租赁经营是经营方式的改变,车辆权属未改变,车主也是车辆运行受益人。若承包、承租人未经车主同意擅自转包、转租或借与第三者发生交通事故,由教练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承包、承租人与第三人、车主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他人购车,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车辆合法占有人经车主同意,代购人购车后肇事,委托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运输过程中死亡,原则上不能免除司机责任;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肇事车辆司机执行职务过程中,比照过失相抵原则,减少司机赔偿责任,应斟酌具体情形,车主承担连带责任;肇事车辆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或分享盈利视为共同车主,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因紧急避险引起交通事故,由司机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垫付,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责任;肇事车辆司机非执行职务且未经车主同意,擅自用车,司机应承担赔偿责任,车主负责垫付;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财物损失的肇事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遗产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因无遗产可供继承,由肇事司机与受益人共同负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其遗产继承人不放弃继承,只在所继承财产额度内承担责任,持优待票或经承运人许可搭乘无票旅客乘车,继承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旅客持票或按规定免票,司机执行职务,即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行为受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委派或认可,该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引起险情人为被告,因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紧急避险人作为共同被告,车主或司机所在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学习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负有责任。交通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主体有以下17种情况: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肇事司机暂无力赔偿,雇佣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承包;肇事车辆承包,将车辆交与第三人发生交通事故,合法占有人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委托他人维修、保管车辆期间或在停车场停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维修人、保管人、停车场应承担赔偿责任。无偿同乘即搭便车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破产清算 > 公司破产后贷款谁承担费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