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怎么确定

最新修订 |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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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为公司内部员工,而非公职人员;利用财务管理等职权进行侵占;主观上有故意,并实际占有财物;财物价值需达到法定的数额较大标准。
职务侵占罪怎么确定

一、职务侵占罪怎么确定

职务侵占罪,乃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特定组织内,某些人员利用职务上所拥有的特殊便利,将本应属于该组织所有的财产非法据为已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了一定程度的犯罪行为。在认定职务侵占罪时,我们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首先,犯罪主体须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特定组织内部的员工,而非国家公职人员

其次,行为人需利用其职务上所拥有的特殊便利,如对单位财务的主管权、管理权、经营权以及经手权等进行非法占有

再次,行为人需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故意,并实施实际行动将本单位财物划入私人领域;

最后,被侵占的财物价值需达到一定的法律规定标准,即数额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职务侵占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最新的立案标准表明如下:

针对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实体中的员工,倘若他们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运用自己所掌握的职务便利性进行违法活动,即私自占有所属单位的财产,一旦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元乃至10000元时便应当进行立案追究并采取相应的刑事措施。

而对于职务侵占罪的惩罚措施而言,对于那些在工作岗位上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据所在单位财务的行为,若涉案金额较小,则可能面临最低五年的有期徒刑或者行拘役的刑罚待遇;

然而,一旦涉案金额触及巨大数字,那么这些员工可能会面临最高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以及附带的财产扣押。《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职务侵占罪是否退赃怎么判

在我国刑法中所设立的职务侵占罪中,退赃无疑是一项至关重要且具有影响力的量刑情节。若犯罪嫌疑人事先能够主动地退还赃款,那么在审判过程中,法官通常会对此给予充分的重视并在量刑上予以适度的从宽处理。然而,需要明确的是,法院在做出最终判决时,会全面权衡事例中的所有犯罪事实、情节以及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程度等诸多因素。对于那些已经退还赃款的被告人们来说,他们可能会因此而获得适当的减刑待遇。例如,原本可能被判处较长刑期的罪犯,由于其在退赃问题上表现出了良好的态度和行为,那么他的刑期或许会相应地得到一定程度的削减。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退赃并不意味着必定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它仅仅是在法律规定的量刑范围之内,为被告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机会。即便如此,如果职务侵占的金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那么即便是已经退还了赃款,被告人仍然有可能面临着相当严厉的刑事制裁。总而言之,退赃无疑是一种积极的悔过表现,它对量刑结果有着显著的影响,但是,最终的判决仍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复杂的因素才能得出。

职务侵占罪指公司员工利用职权便利,非法侵占单位财物且数额较大。要件包括:犯罪主体为内部员工,非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如财务管理权进行侵占;主观故意并实际占有财物;财物价值需达法定数额较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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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起点数额如何确定,如何确定被侵占对象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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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确定被侵占对象价值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那么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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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起点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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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确定被侵占对象价值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那么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
单位可以构成侵占罪吗如何正确认定侵占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单位可以构成侵占罪吗如何正确认定侵占罪问题解答如下,
一、单位可以构成侵占罪吗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二、如何正确认定侵占罪
(一)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则是行为人侵占物主委托管理的财物,其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
(二)本罪与罪的界限
1、犯罪对象不同。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3、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三、侵占罪判几年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究竟单位可以构成侵占罪吗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此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即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也就是说单位是不能构成此罪的。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代为保管之物还是遗忘物以及埋藏物都必须是他人的财物。所谓他人,在这里仅指公民个人,不包括国家或单位。国家、单位之物基于委托或其他原因而由他人代管的,行为人如果非法占为己有,则应构成罪或者职务侵占罪。
单位可以构成侵占罪吗如何正确认定侵占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单位可以构成侵占罪吗如何正确认定侵占罪问题解答如下,
一、单位可以构成侵占罪吗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二、如何正确认定侵占罪
(一)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则是行为人侵占物主委托管理的财物,其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
(二)本罪与罪的界限
1、犯罪对象不同。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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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侵占罪判几年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究竟单位可以构成侵占罪吗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此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即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也就是说单位是不能构成此罪的。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代为保管之物还是遗忘物以及埋藏物都必须是他人的财物。所谓他人,在这里仅指公民个人,不包括国家或单位。国家、单位之物基于委托或其他原因而由他人代管的,行为人如果非法占为己有,则应构成罪或者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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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正确认定职务侵占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怎样正确认定职务侵占罪问题解答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这里的“公司”,是指依照我国公司法合法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
2、必须有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等实际领导者。
2、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
3、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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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正确认定职务侵占罪
[律师回复] 对于怎么正确认定职务侵占罪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这里的“公司”,是指依照我国公司法合法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
2、必须有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等实际领导者。
2、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
3、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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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体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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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公司”,是指依照我国公司法合法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
2、必须有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等实际领导者。
2、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
3、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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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么正确认定职务侵占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该怎么正确认定职务侵占罪问题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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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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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
2、必须有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等实际领导者。
2、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
3、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如何确定侵占罪的立案标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确立侵犯财产各种犯罪定罪数额标准时,我国刑法分别按照罪刑相适应原则,根据各种犯罪的本质特征而分别确定不同的定罪数额标准,以体现其社会危害性达到相当程度才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如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由于犯罪的本质特征不同,其“数额较大”标准也各不相同。在确定侵占罪“数额较大”标准时,我们也必须充分注意该罪的本质特征。侵占罪有一个特殊的过程:变合法占有为非法占有。如法条所规定,不论是代为保管他人的财物,或是捡拾他人的遗忘物,发现他人的埋藏物,都是一个合法的行为,而将这些本属于他人的财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则成了一个非法行为。也即是说,行为人在合法占有之时有返还原物的义务,但行为人不履行该义务,从而使合法占有变成了非法占有。 民法观点认为,占有分为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就所有人占有当然无需多议,非所有人占有,根据是否享有占有权能又分为合法占有与非法占有。非所有人占有中的合法占有,其实质是非所有人取得了对他人财物的占有权,但无处分权。非所有人意欲强行取得该物之处分权,便使原来的民事法律关系升级为刑事法律关系。为维系所有权的圆满状态,法律赋予了所有人以物上请求权,即所有人对于无权占有或侵占其所有物者,有请求返还的权利,侵占正是对该权利的侵害。正是因为行为人的越位,意欲成为所有人,使合法变成了非法。侵占犯罪的实质,是基于民事违法行为达到相应的程度,即侵占数额达到了相当的数额,且越过了“拒不退还”这一界限,而成为一种犯罪行为。 侵占罪是一种财产型犯罪,其本质是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侵占罪在实务中不好认定,因为其与民事行为的界限比较模糊,罪与非罪辨别起来难度很大。建议在遇有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等情况时,最好谨慎处理,不能有非法占有这些财物的意图,不然就有可能构成犯罪。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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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罚金如何确定
职务侵占罪的处罚依据我国法律,金额在5000至1万的,处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涉及巨额财产,刑罚加重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可没收财产。犯罪者滥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产,法院会根据经济损失数额决定刑罚,数额巨大者面临更严厉的惩处。此罪名针对在单位工作的人员,非法转移单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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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怎样确定职务侵占罪的主体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如何认定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2、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 3、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综上,凡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的,应依照本法第38 2,383条关于罪的规定处罚,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则按本罪论处。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职务侵占罪应该如何惩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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