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还可判刑吗
作为一种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常用的强制性措施,取保候审的意义仅仅在于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其遭受不当羁押,而并非预示着整个案件已经终结,或者该嫌疑人必将被判定有罪且须接受惩罚。
然而,即使被成功保释,嫌疑人依然可能在后续的调查、审查起诉乃至判决环节中,被宣告有罪并予以实质性的刑罚处罚。不过,倘若最终调查结果显示,涉案嫌疑人确实清白无辜,或者其所犯下的违法行为过于轻微,无需交付法庭审理并处以刑罚,那么便不会面临任何形式的法律施压。在此,还请每位申请人牢记,无论何时何地,在取保候审的限制期内,都应该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构开展必要的工作,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是否需要有供担保人
所谓取保候审,即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审判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的过程当中,对于已经受到刑事追究但尚未遭受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为了预防其逃避侦查、批捕及审判工作,会要求他们寻找符合条件的保证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并且开具具有担保性质的保证书,以便能够随时听候传讯。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实现途径主要有两种,即提供保证金或者寻找保证人,具体的实施方案则需交由司法机构自行裁定使用。《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后案子到检察院多久通知本人
取保候审后,倘若案子已经被移交至人民检察院,那么检察院将会在接受之日起的1至3个自然日以内,向涉嫌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告知其相关事项。然而,由于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事例的复杂性、检察院的内部运营以及其他各类影响因素的制约,实际执行的周期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在此期间,建议嫌疑人员确保维持联系方式的通畅无阻,以便能够迅速接收到检察院寄出的正式通告。在检察院对事例进行深入审查的过程中,他们将对所有相关证据进行全方位、详尽细致的核实与查证,并依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或者是变更为更为严格的强制措施。如果在规定期限内,嫌疑人员未能收到来自检察院的任何通知,可以选择主动向检察院咨询了解相关信息,但是必须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取保候审旨在保障被告人免受不当羁押,非案件终结或定罪预示。即便保释,后续仍可能定罪受罚。若清白或罪行轻微,则免受刑罚。申请人应遵守取保候审规定,配合司法工作,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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