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羁押并等候审判,这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其并非代表着案件已然终结。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仍有可能面临刑事法律的追责。在此期间,司法机关仍需继续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与依法审查,以决定是否将该案件交付审判机构。若案件侦查工作圆满完成,公安机关则应依法将案件提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在收到案卷后,会依据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全方位审理,衡量证据的充分性以及合法性等因素。若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证明被告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么他们将会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若个人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汇报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后有追诉期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对于涉嫌犯案者而言,尽管他们已成功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释放,这并不意味着其刑事追诉权已经终结。
此时,犯罪嫌疑人类似于已经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及国家安全机关的视野内,成为需要进行立案侦查的对象,因此不受法定追诉时限的制约。
也就不再存在持续追诉的时间规定问题。
所谓的“取保候审”,实质上是侦查机关依法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向其发出具有约束力的保证书,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口头或书面承诺对于侦查活动绝不会采取任何回避或者干扰行为,且可以随时听从传唤到场配合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三、取保候审之后手机多久可以拿回来
取保候审期间所持有的手机能否物归原主,这主要取决于该手机是否涉及到此起事例。倘若手机被确认为与事例有关联的证物,有可能须要等待事例的调查、审查起诉乃至最终判决终止之后,依据具体的事例进展来决定这部手机是予以归还还是继续扣押作为证据。通常来讲,如若手机并不牵扯本案,经过相关例行的检验、登记等手续后,将会尽快交还给当事人。然而,具体能够获取手机的期限却无法精确指出,时间跨度或许介乎于数天至数月之间,具体时间将取决于负责办理此案的司法机构的工作效率以及处理流程。若您希望了解手机退还的实时进程,请与办案机关保持联系并及时沟通。
解除羁押候审是刑诉一环,非结案。被取保者仍受法律追责。司法机关继续调查,审查后或交审判。侦查完成,公安交检方起诉。检方全面审理证据,确凿则向法院公诉。候审者须守法,不得擅离,变更信息须及时报告执行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