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判完后多久送到看守所
若经法庭判定被告人有罪且需执行实体刑罚,则一般会于判决宣布之后迅速将被告交付看守所进行刑期执行。实际执行的时间会受到案件复杂性以及相关手续办理进展情况的影响而有所变动,虽然从常理来讲往往会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
然而,倘若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存在其他法定程序需要遵循,那么交付看守所的时间也会随着这些程序的进行而相应延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二、取保候审期间是否能买火车票
在取保候审阶段,当事人并非被严禁购票出行。
然而,他们必须事先得到执行机构的许可才能购买和使用任何交通工具,包括火车票。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任何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若未获得执行机构的明确许可擅自离境,将面临严重的后果。
对于那些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且情节较为恶劣的行为人,应当毫不犹豫地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逮捕。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先依法拘留涉嫌违法人员,确保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判不判刑怎么办
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取保候审仅仅是公安机关为了确保刑事诉讼程序正常进行而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它与最终是否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刑罚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必然的关联性。在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在获得取保候审之后,最终却未能被判定有罪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经过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深入调查和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实际上并没有实施任何违法行为,因此无法对其进行定罪处罚;其次,犯罪嫌疑人所犯下的罪行情节极其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甚至不足以构成犯罪;最后,如果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那么也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然而,我们必须明确的是,即使犯罪嫌疑人获得了取保候审,这并不代表着事件已经结束或者当事人一定能够免于刑事处罚。在取保候审期间,司法机关仍然有权继续对事件进行调查和审查,如果在此期间收集到的证据足够有力地证明犯罪事实确凿无疑,并且该犯罪嫌疑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他仍然有可能面临刑事指控,并且法庭并将依法作出判决。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旅程本身很可能会对法庭在审理事件以及量刑时产生影响。因此,对于此类问题的具体处理还需要结合整个事件的所有证据以及事实情况来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判决有罪后,被告人通常迅速被送至看守所服刑,执行时间受案情复杂度和手续进展影响,一般较快但非绝对。若被告人上诉或涉及其他法定程序,看守所交付时间将随之延长,以适应法律程序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