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选择逃逸但是未导致任何人身伤害的肇事者,通常将面临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数额在二百元至二千元之间的罚款,同时还可能被处以十五天以内的拘留。尽管此类行为尚未对他人造成实质性的身体损害,但其性质之恶劣,已经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对于逃逸者的处罚力度将会根据其主观恶意程度、所引发的交通拥堵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与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肇事逃逸没抓到怎么解决
如果交警无法找到交通肇事者,他们将根据规定进行网络追捕行动;
如无保险,则将由嫌疑人的亲属代为承担赔偿义务;
若无法得到有效赔偿,受害方将按照公安局的有关流程等候处理结果,具体处理时间取决于公安局的工作进度。
此外,当交警部门成功查获交通事故中逃离现场的车辆后,它们应依法按程序发布相应的撤销协助调查通报。
在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过程中,如果交通肇事案件中的受害者和其家属向交警部门提出疑问并要求了解案件的调查进展情况,交警部门有义务予以详细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三、肇事逃逸没伤人怎么个判法
对于肇事逃逸然而未致人员伤亡情况下的惩罚方式,主要依赖于所涉及的具体情节以及对社会产生的实际效果。一般来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还没有够成犯罪,那么,将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行为者进行二百元至二千元人民币以内的罚款,并同时给予十五天以内的拘留判罚。假如肇事逃逸的行为直接影响到事故责任判定结果,那么,肇事逃逸的一方很可能被认定为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但是,如果发生了破坏、伪造现场,或毁灭证据等恶劣情节,使得事故责任的确定变得困难,就很可能会被定性为交通肇事罪。总的来说,交通肇事逃逸无疑是严重的违法行径,即便无人受到伤害,也仍然会承受严厉的法律制裁。
交通事故逃逸未伤人者,将面临交警部门二百至二千元罚款及十五日以下拘留。此举虽未直接伤害他人,却严重违反交规与公德。处罚时,将综合考虑逃逸者的主观恶性、交通影响等因素,确保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