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抚养律师费多少钱

最新修订 | 2024-09-3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2人
专家导读 离婚案件中,关于孩子抚养权的诉讼,律师费是没有统一标准的,会受到案件复杂程度、律师经验、声誉和地域等因素的影响。一般来说,律师费可能需要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简单的案件律师费会比较低,因为不需要太多的调查取证。但复杂的案件可能需要更多的调查取证,律师费就会比较高。
离婚孩子抚养律师费多少钱

一、离婚孩子抚养律师费多少钱

有关离婚纠纷中的孩童抚养权诉讼事务,律师代理费用并未有一个固定且统一的价格范围,这主要受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例如涉案的繁琐度、律师的实践积累及社会声誉、以及案件所处地域等等。通常而言,此类服务的收费可能介于数千元至数万元之间。若案件较为简易,所需支付的费用或许相对较低;反之,若涉及的问题错综复杂,需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那么相应的费用则可能较高。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具体标准有哪些

1.若求助者具备稳定收入来源,则支付抚养费用时,通常按照每月总收入的20%-30%之间进行计算;然而若需承担两位及以上孩子的抚养责任,此比例可以适度调升,但原则上应不超过总收入的50%为宜。

2.若求助者没有固定收入源泉,那么抚养费用的数额就须以当年度的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来作为参考依据,依照前述比例予以合理设定。

3.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抚养费用的结算比例可相应提高或者降低,具体实施标准需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调整。

4.作为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虽然主要根据工资收入比率作为参考综计得出,但是依然需要综合考量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孩子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承受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多重维度。《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离婚孩子抚养费月收入包括哪几项

当夫妇选择离婚之时,涉及到孩子抚养费问题的计算,通常情况下,我们所述及的一方月收入范围涵盖了其工作获取得的工资、绩效奖励、津贴补助以及其他形式的货币性收入。然而,这并不仅仅局限于这些方面,它还可能包含了生产、经营活动所带来的收益,知识产权所产生的收益,或者是通过继承或接受赠与而获得的财产等等。若一方拥有其他稳定的经济来源,例如租金收入、投资回报等,那么在确定抚养费金额时,我们同样会将这些因素纳入考量之中。此外,我们还需扣除一些必要的费用,比如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等由个人依法承担的部分。值得一提的是,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并不是完全依照月收入的固定比例进行计算的,而是会结合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确定。

离婚纠纷中孩童抚养权诉讼,律师费无固定标准,受案件复杂度、律师经验、声誉及地域等因素影响。费用或数千至数万不等,简易案件费用较低,复杂案件需大量调查取证,费用则高。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6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孩子抚养律师费多少钱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0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3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6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1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3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0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7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4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8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3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2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5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1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5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0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孩子抚养费由谁负担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孩子抚养费应该由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承担。至于应该承担多少的话,这个还是要根据当地的消费情况,孩子平时的开销情况决定,当然还要根据承担人的经济状况决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抚养费与抚育费有什么不同?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依据上述原则判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子女能力生活为止。
2、如果不是共同债务的,不需要帮忙偿还。
3、上大学后也应当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2、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3、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5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一条
婚姻法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孩子由谁抚养,抚养权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1、孩子跟随的一方(生父或生母)后来和他人结婚的,如果他人愿意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可以酌情减少另一方的抚养义务,但绝不能不尽抚养义务,仍然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2、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3、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从子女利益最佳原则出发予以妥善解决。具体意见可参照最高法发(199
3)30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①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⑤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争取孩子抚养权律师费怎么收
律师费按照案件不同,费用要看你与律师约定好一审及二审的收费标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在抚州读书但户口不在抚州可以继续在抚州读高中吗
[律师回复]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抚州转学籍借读,具体的条件、手续及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基字〔2014〕6号):  第十三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学:  
1.监护人户籍迁移或工作地发生变更,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学区范围(招生范围)的;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转入新的务工所在地学校就读且提供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证明材料的;  
3.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回户籍所在地就读,转入学校无法提供学位的,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  第十四条普通高中学生因监护人户籍迁移或工作地发生变更,或因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可申请转学。  普通高中同县域、同城区内不转学。普通高中之间转学执行同级互转的原则。  普通高中学生可申请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同意,按照中等职业学校隶属关系报相应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不得转入普通高中。  第十八条转学、休学、退学等学籍变动及学生基础信息修改,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交书面申请(格式分别见附件4-7)及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电子学籍系统中进行相应操作。  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学籍进行转接或学生毕业(结业、肄业)时,学校应及时维护电子学籍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档案。学籍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情况进行更新。  第十九条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学校应及时为升学学生更新电子学籍系统中的照片信息。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二十条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二十一条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6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孩子抚养费要抚养多大
1、一般情况下,支付抚养费直到子女成年即可;2、特殊情况下,如果子女不能独立生活,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比如残疾等;3、子女年满十六岁不满十八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不给予抚养费。离婚时夫妻对抚养费协商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起诉离婚,有一个孩子,男方抚养不要女方拿抚养费,女方抚养男方得拿抚养费怎么办?
[律师回复] 抚养权: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抚养费: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抚养孩子离婚要不要抚养费?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不带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一定的子女抚养费直至子女成年为止,具体抚养费金额可以通过协商形式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依法判决,支付抚养费是法定要求规定的,拒不支付属于违法行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时男方有抚养能力不要女方给抚养费能争取抚养权吗
[律师回复] 规定是双方当事人离婚时,可以以孩子最大利益出发,协议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双方当事人都是子女的抚养人和监护人,对子女都有法定的监护和抚养义务。原则上孩子2岁以内属于哺乳期,由女方直接抚养。孩子如果超过十周岁,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以上双方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到提出诉讼。《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6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共同抚养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抚养费的问题是需要双方协商解决的,法律中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如果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决定共同抚养孩子的,也是需要就抚养费的支付问题进行充分协商的,至于支付的金额以及支付的方式都是自愿协商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对未成年人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对未成年人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未成年人除了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外,也可以考虑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抚养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4、考虑子女意见。
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女方放弃抚养权还需要付抚养费吗
[律师回复] 对于女方放弃抚养权还需要付抚养费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女方放弃抚养权财产可以要求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不要抚养权不等同于不抚养孩子。抚养时间是可以协商的,夫妻分手,只是不再一起抚养孩子而已,可以平时男方,周末女方,或者其他双方协调时间。不要以路人心觉得不要抚养权就把孩子抛弃了,大部分理智的人都会规划孩子的彼此抚养或者探视时间。
2、以我国的婚姻法,婚姻缘分已尽,那就尽量让经济条件好的一方获得抚养权。因为我们这里抚养费是很低的,也很难执行。一个月给几百块钱就不错了,许多人当初协议会说分期抚养费,以后孩子生活教育对半,但这种弹性其实很大,几百块公立也叫教育,几千块培训也是教育,当这方面费用产生分歧的时候,经济弱势一方是无法通过抚养费来获得经济支持的。既然不能获得支持,那就放弃这个义务,这是一个很正常的思维方式吧。
3、经济强势方更容易再组家庭,经济弱势方放弃抚养权平衡一下也是人之常情。
女方放弃抚养权还需要付抚养费吗
[律师回复] 对于女方放弃抚养权还需要付抚养费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女方放弃抚养权财产可以要求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不要抚养权不等同于不抚养孩子。抚养时间是可以协商的,夫妻分手,只是不再一起抚养孩子而已,可以平时男方,周末女方,或者其他双方协调时间。不要以路人心觉得不要抚养权就把孩子抛弃了,大部分理智的人都会规划孩子的彼此抚养或者探视时间。
2、以我国的婚姻法,婚姻缘分已尽,那就尽量让经济条件好的一方获得抚养权。因为我们这里抚养费是很低的,也很难执行。一个月给几百块钱就不错了,许多人当初协议会说分期抚养费,以后孩子生活教育对半,但这种弹性其实很大,几百块公立也叫教育,几千块培训也是教育,当这方面费用产生分歧的时候,经济弱势一方是无法通过抚养费来获得经济支持的。既然不能获得支持,那就放弃这个义务,这是一个很正常的思维方式吧。
3、经济强势方更容易再组家庭,经济弱势方放弃抚养权平衡一下也是人之常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离婚孩子抚养律师费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