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监管部门制定的工伤认定标准,以下七类情况应被视为工伤范畴: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进行本职工作而遭受事故所带来的伤害;在工作时间结束后至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前,以及下班后的空闲时间段里,在公司内部从事与自身工作内容紧密相连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遭遇了事故所导致的伤害;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坚守岗位职责而遭遇到源自暴力行为或其他不可预知因素的意外伤害;因为工作过程中接触或接触过有害物质或者暴露在有危害的环境中,从而引发的职业病;员工在因公出差期间,由于工作需要而遭受的身体伤害或者在事故中失踪的情况;在上下班的途中,由于非个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导致的伤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的特殊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方可获得认定为工伤的待遇:
首先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员工在受雇期间,由于在工作时间或场所内执行职务而遭受的伤害;
2.无论是在工作时间之前还是之后,只要是在同一工作场所内,从事与主要职务相关的准备性或结束性工作时遭受的意外伤害;
3.劳动者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遭到暴力等突发状况导致的伤害;
4.劳动者罹患职业病;
5.员工在由于公事在外期间受伤或发生事故后下落不明;
6.员工在上下班的路上,如果因为非自身主要过失原因而遭遇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引起的伤害;
7.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应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认定工伤的4个条件都要满足吗
综观我国法律规定,认定为工伤必须符合以下四大关键要素:包括休息时间、工作场地、工作产生的原因以及涉及的主观过失等方面。值得强调的是,上述因素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必须同时得到满足。对于休息时间而言,它特指劳动者实际行使其工作职能的具体时间段;而工作场地则是员工开展工作的地理界限所在;至于工作的诱因这一核心要素,它意味着员工所受到的人身损害与其所从事的工作之间存在着必然且直接的联系;在主观过失层面,一般来说,如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不幸受伤,除非他有故意犯罪、酗酒或者吸食毒品、自我伤害或自杀等行为,否则不会因此而影响到工伤的认定。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针对以上各项条件的认定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灵活性,并需经过综合权衡加以判断。简言之,工伤认定无疑是一个极其繁琐全面的法律程序。
根据我国工伤认定标准,以下七种情形属工伤:工作时间内因工作事故受伤;工作前后从事预备性、收尾性工作受伤;工作时因履职遇暴力等意外伤害;工作致职业病;因公出差受伤或失踪;上下班途中非主责交通事故伤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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