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财产犯罪中的侵占罪的法律构成要件之一便是将受托管理的他人贵重财物据为己有,且此种行为所涉及到的数额达到了法定的较高标准,并且被告人拒绝归还这笔财物。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关于侵占罪的立案金额基准设定为人民币10,000元(即十万元)以上。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指出,特定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可能对上述立案金额产生影响,因而具体的立案金额或许会因为地域性的经济差异而有所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立案标准是如何定的
侵占罪的立案认定标准需要遵从以下三方面的考量。
首先,应明确遭他人非法占据之财物是否属于遗忘物、代为保管物或是埋藏物等特定类别;
其次,需深入研究归他人所有的财物价值是否已经达到了一万元人民币的判定标准;
最后,判断该财物的实际占有者是否清楚知晓财物的归属权,在经由他人合理催告后仍然拒绝返还并且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所进行的行为,若满足了上述的全部条件,便可将此行为视为涉嫌侵占罪行,依法应当对实际占有人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如果涉案金额巨大量大或者涉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则会被判处在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需承担相应的罚款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三、侵占罪30万能判几年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侵占罪是一种特殊的侵犯财产型犯罪,其概念明确指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合法交付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在被要求归还时拒绝履行义务。其中,30万元人民币便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通常情况下,此类犯罪的量刑标准为:对于数额较大者,应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若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判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和证据材料。
侵占罪要件:非法占有受托贵重财物,数额达法定高标准且拒还。现行司法实践,立案基准常为10,000元(注意:此处应为笔误,应为10,000元而非十万元)以上。但需注意,地区经济差异或致立案金额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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