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属于可予以立案侦查的案件类型之一。在特定情况下,如个人或单位的财产遭受非法占有,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之上,同时受害人已就此向公安机关提出正式报案,则公安机关应按照法律规定,根据职权范围展开相关的调查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明确指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应对各类报案、控告、举报及自首材料进行严格的管辖范围内审查。若经审查发现存在犯罪事实,且该犯罪事实需追究刑事责任,则应立即启动立案程序;反之,若经过审查认定无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则不应予以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取保候审到期后,如何办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其相应处置策略如下所示:首先,若案件性质轻微且无需对行为人追诉刑事责任,亦或证据不足以支撑刑事追责,应依法撤销取保候审制度;
其次,如有必要追究责任人之刑事责任,则须将该案件移交相关司法机关进行审理和审判,甚至可能需要变更司法强制措施;
再者,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限之内接到法院关于犯罪行动的判决书,并且此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意味着必须开始实施判决中所规定的刑罚,此时取保候审便会自动解除;
最后,当原办案机构在取保候审到期时未做出任何处理决定的话,那么该项取保候审自动终止。《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侵占罪可以申请再审吗
在刑法罪名之一的侵占罪事例中,若满足特定法律规定的条件,当事人是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申请再审的。此项权利通常适用于原由判决或裁定所认定的事实基础存在重大矛盾或问题、适用法律条款出现严重失误、审判程序违反相关法规等法定情形。此外,若出现新的关键性证据,其充足程度足以支持完全推翻原有的判决和裁定,或是发现在事例的审理过程中有审判员涉嫌贪污受贿、徇私舞弊以及枉顾法纪等不当行为,均可成为启动再审程序的正当理由。然而,申请此类再审应于针对原判决、裁定的生效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应之后的六个月之内进行提交;但是,若出现如发现新的关键性证据在内的个别特殊情况,则自当事人已知晓或应当知悉之日起计算,在六个月内提出也将被视为有效。须注意的是,越过上级人民法院而直接向作出原生效裁判的下级法院提出再审的请求,将不具备合法性和有效性。
侵占罪可立案侦查。当个人或单位财产被非法侵占,金额超过法定标准,且已报案,公安机关将依法调查。依据《刑诉法》第112条,公安、检察院、法院应审查报案等材料,如犯罪事实需追责,则立案;无犯罪事实或轻微,则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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