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针对离婚纠纷中财产分割事宜所进行的法律诉讼费用的收费情况方面,其规范通常都是根据争议财产的具体价值数额予以确定和计算的。假如,争议各方所涉财产总计没有超出20万元人民币的范畴,则无需额外支付任何诉讼费用;
然而,若所涉财产总额超出了该限制范围,则需要依照比例按0.5%的固定比率缴纳相关费用。举例来说,假设争议财产总额达到了50万元人民币,那么所需缴纳的诉讼费用即为(50万元-20万元)×0.5%=0.15万元人民币。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1)若在离婚过程中,任何一方故意隐瞒、藏匿、转移、变卖、毁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或者故意制造虚假债务,从而侵占对方财产,那么在离婚之后,受害的一方如果察觉到相关行为,则拥有向法院提出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力;这类诉讼的时效性为两年,自当事人意识到这些不法行为之翌日开始算起。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第二次起诉要从何时起算,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2)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夫妻之间共同财产存在漏分配的情况,那么在发现或应当发现这一事实之后的两天内,受害方就可以向上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配属于他们的那部分财产,而这样的诉讼时效也是两年。(3)然而,当婚姻关系正式解除后,不论男方还是女方,都不能随意更改或者撤销原来的财产分割协议。但是,如果在离婚婚姻关系结束后的一年之内,有哪一方希望确定原先的财产归属,或者对于财产分配的结果存在异议,并希望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他们都可以向上诉法院递交申请;这样的诉讼的诉讼期限同样为一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多少
关于子女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我们会在综合思考诸多因素后予以评量与确定。其中主要考量的是孩子们的真实需求、家长双方的承受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准这几大方面。对于拥有稳定收入的家庭,抚养费通常可以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进行支付;而对于承担两个及以上子女抚养责任的家庭来说,这个比例可能需要适度上调,但通常不会超过其月总收入的50%。至于无固定收入者而言,抚养费用的金额则可以参考他们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照上述比例进行计算。此外,我们还将充分考虑到孩子们的教育、医疗等特殊需求。如果原先商定的抚养费用无法满足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需求,或者孩子们因为疾病、学业等原因导致实际需求已经超出了原定的抚养费用,那么孩子们有权提出增加抚养费用的要求。反之,如果支付抚养费用的一方遇到了特殊困难,他们同样可以向法院申请适当降低抚养费用。
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费用依财产价值而定:财产总值不超20万免诉讼费;超则按超出部分0.5%计。如财产总值50万,则需付(50-20)万×0.5%=0.15万作为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