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损坏他人财物取保候审条件包含哪些
在提出申请取保候审以处理他人财产损害案的要求之时,所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倘若此种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恶劣影响程度相对较低,并且有可能被处以管制、拘役,甚至是单独执行的附加刑罚。
其次,如预期会被判定为有期徒刑或其他更重的刑罚,则必须确保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公共安全产生实质性威胁。
再次,若涉事人员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正值孕期,或是正在哺乳期的母亲;以及其他类似情况下的特殊人群,只要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公共利益构成潜在威胁,便可考虑采用这一方式。
最后,当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解决时,也可以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损坏他人财物2000如何处理
若对他人财产实施了2000元的破坏行为,尽管尚未构成性质严重的故意毁坏财物罪,但仍须承受相应的治安行政处罚。
该处罚通常包括在五至十日内施行拘留措施,同时附加罚款五百元以下的经济处罚;
对于情节更为恶劣者,将被处以十日到十五日的拘留期,并且同样可能面临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这是由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当公私财物遭受损失超过五千元时,方能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门槛。
所谓故意毁坏财物罪,具体指那些出于个人某些特殊动机或目的,而蓄意非法进行公私财物的破坏乃至摧毁,且涉及金额较大或是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之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则,故意毁坏公私财务者,当其涉嫌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都应当按照刑事案件进行立案追诉:
即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达人民币五千元以上;
2.毁坏公私财物达三次及以上;
3.召集超过三个人公开毁坏公私财物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损坏他人财物多少钱可以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任何有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行为的个人,都将面临从五日以上到十日以下的拘留处罚,并处相应金额为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若情节更为严重者,则将面临从十日以上到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处罚,并且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拘留期限可能会因为地域差异以及具体案情的不同而有所区别。通常而言,如果所造成的他人财产损失价值较低,那么可能会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但若是所造成的他人财产损失价值较高,那么就有可能构成犯罪,进而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请务必注意,以上所述仅仅是一般的法律规定,实际的处罚标准还需依据具体案件的详细情况来进行判断。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获取更为精准的法律建议。
申请取保候审处理财产损害案的条件包括:犯罪影响小,可能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预期判有期徒刑以上,取保不危害公共安全;涉事人重病、怀孕、哺乳等特殊情况,取保不危害社会利益;羁押期满案件未决,也可申请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