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众所周知的故意伤害行为导致的刑事拘留之时间规定方面,依据常规,最大限度可以达到14日;然而,如果涉案人员具有流窜作案的特征、频繁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并且形成了团伙,那么他们的拘留期限可能会延长至37日之际。刑事拘留实际上是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对直接受案进行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手段,旨在临时性剥夺潜在的罪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值得一提的是,刑事拘留仅仅是暂时性的强制措施,而非实质意义上的刑事制裁,实际上,它并不能代替法庭针对罪行的确立及其相应处罚做出的审判。此外,我们要明确知晓,任何刑事案件的定罪以及惩罚都必须通过公正且权威的司法程序来实现,而非仅仅依靠某一项强制措施就能够定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打人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呢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满足两个必要条件:
现行犯意指目前正处在实行犯罪行为过程中的人,重大嫌疑分子则是指已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涉嫌重大犯罪行为的人;
其次,需要满足特定法定的紧急情势之要求。
关于何为法律所定义的紧急情势,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以及第165条分别对公安机关采取的拘留措施及人民检察院采取的拘留措施做出了明确的指引。《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打人刑事拘留10天怎么办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事例,在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剥夺犯罪嫌疑人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倘若您的家人遭受了刑事拘留十日之久,作为家属,首要任务便是迅速向办案机关了解其涉嫌的具体罪名以及事例的详细情况。在此基础上,您还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介入此案,以便律师能够会见嫌疑人,深入了解事例的各个细节,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及援助。在刑事拘留期间,嫌疑人应当积极配合侦查机关的各项工作,如实地陈述事例相关事实。若您坚信自己并未有罪,那么请务必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和举证。此外,家属们也需要保持冷静理智,切勿干扰办案进程。
故意伤害行为导致的刑事拘留,常规最长14日;若涉案人员流窜作案、频繁违法且形成团伙,拘留期可延至37日。刑事拘留为公安及检察院侦查时的临时强制措施,剥夺潜在罪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非刑事制裁,不代替法庭审判。刑事案件定罪与惩罚需通过公正司法程序,非单一强制措施可定论。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