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立遗嘱

最新修订 | 202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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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立遗嘱分夫妻共有财产,先得搞清楚共有和私有财产。共有财产只能分个人那一份,遗嘱形式多种多样,比如自书、代书或者公证遗嘱。内容得表达清楚立遗嘱人的意愿,严格遵守法律,确保形式合法。
再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立遗嘱

一、再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立遗嘱

在继配偶之间设立遗嘱以划分并继承其婚姻期间所产生的共有财产时,首要且至关重要的步骤便是理清哪些是夫妻双方共有的个人财产,以及哪些是仅限于单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对于那些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任何一方都只能够就其所占有的份额部分进行遗嘱的分配和处置。遗嘱的形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指定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或者经过公正机关公证过的正式遗嘱等等。在设立遗嘱的过程中,必须保证遗嘱的内容清晰明了,充分反映出立嘱人的真实意愿,同时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遗嘱的形式要件符合法定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再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子女如何分

夫妻间的共有财产将根据比例公平合理地分配给彼此,各获得一半的数额作为各自的法定继承权。

在此基础上,若含有遗嘱的情况,便依循遗嘱内容执行遗嘱继承;

倘若未留遗嘱则会参照法律规定以配偶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原则予以承继。

倘若女方先行离世,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财产及其个人婚前财产将作为遗产用于分配。

此举乃为了确保所有相关亲属均享有合法权益,男方及与其前任所育子女以及现任丈夫所生子女共同参与继承并实际分得应得份额。

若男方先于女方去世同样遵循这一原则处理。

届时,女方、其前任丈夫所生子女以及与现今丈夫所生子女将共同享有继承权,并据此分割财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再婚后夫妻财产怎么算

对于再婚夫妇而言,财产问题不仅涉及到个人隐私,也关系到家庭稳定和财产分配的公正性。在进行财产分析和计算时,需要将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区分开来。根据法律规定,婚前财产一般应归各自所有,这其中包括了个人在婚前所拥有的存款、房产、车辆以及其他各类动产和不动产。然而,婚后财产则通常遵循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即婚后由夫妻双方所获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就已经达成书面协议,明确约定了某些财产的归属,例如约定部分或全部财产为个人所有,那么就应当按照该协议的内容进行处理。此外,对于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仅归某一方所有,那么这些财产就应当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反之,如果没有明确说明,那么这些财产就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事例中,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通常是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但同时也会充分考虑到子女抚养、女性权益保护以及无过错方利益保障等因素。

设立遗嘱分配婚姻共有财产时,首需明确双方共有与各自私有财产。共有财产仅可分配个人份遗嘱形式多样,如自书、代书或公证遗嘱。内容须清晰表达立嘱人意愿,严格遵守法律,确保形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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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法》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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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公证遗嘱是指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而自书遗嘱是自然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视为自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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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注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的法定形式。法律要求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应当重新设立书面遗嘱或录音遗嘱。司法实践中经常会发生因缺乏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而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况,因此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重视各类遗嘱的法定形式,从而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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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并非每位老人都需要订立遗嘱。我国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租父母兄弟姐妹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老年人对自己过世后的遗产分配没有特别的意愿,那么就不需要订立遗嘱,遗产会按照法律的规定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
2、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而详细。老年人只能在遗嘱中约定自己的财产的继承,涉及别人的财产的部分是无效的,遗嘱没有涉及的老年人财产在老年人过世以后会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需要注意的还有,老年人在订立遗嘱是应该注意给自己在世时抚养的无生活能力人留下必要的生活保障。
3、订立遗嘱应该考虑周全不可盲目冲动。订立遗嘱对老年人自己和遗产继承人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老年人在订立遗嘱时,应该客观的评价遗嘱继承人,不能因为和子女一时赌气或者盲目的听信他人而订立遗嘱。一些老人因为和某个子女的一时口角而剥夺了其继承权,事后又后悔不已再次更改遗嘱,这样既伤害了和子女的感情也浪费了时间和精力。
4、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的形式有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见证遗嘱、公证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等。其中律师见证遗嘱和公证遗嘱是比较专业和可靠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公证遗嘱的撤销需要再次公证才能生效。
5、老年人还可以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为了使老年人老有所依也为了在过世后给照顾自己的人补偿,老年人可以订立遗赠抚养协议,规定在自己过世后,自己的财产由按照协议约定照顾自己的子女、外人或者机构继承。
6、妥善管理遗嘱。当老年人在世时遗嘱外泄往往引起家庭矛盾,而在老年人过世时遗嘱丢失或遭人恶意损害又违反老年人意愿,所以应该谨慎妥善的保管遗嘱。可以指定信任的人保管遗嘱,也可以选择公证遗嘱和律师见证遗嘱,这样公证处和律所都有存档,以备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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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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