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双重尽职调查期满之际,司法权力机构通常会以案件的实际状况为依据做出接下来的决策。若案件已审理查明,其中犯罪行为真实存在且证据确凿充分,那么司法权力机构有可能将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并提出诉讼申请,要么便是直接对此案件进行裁定。反之,若案件仍需进一步的侦查工作才能彻底查清罪责,为了保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权益,司法权力机构便可能会尝试改变原先的强制措施,例如重新启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手段,甚至可能解除先前所采取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程序是如何的
取保候审制度,即所谓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特殊强制措施,旨在确保被刑事追究者不会因逃逸或规避起诉与审判而采取特殊保障机制。
该制度要求被定罪者在没有遭受正式刑拘的情况下,应提出担保人(通常由亲友担任)或缴纳保证金,同时提交相关保护承诺文件,从而确保他们可以随时配合司法部门的调查核实和审理申诉工作。
鉴于该措施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设立,相应的操作流程如下:
首先,必须由被定罪者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乃至指定的律师,才能向有关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请求书;
其次,收到请求书后,公安、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应对此进行审查,并在七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一旦决定核准取保候审的申请,则需上报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领导、检察委员会以及人民法院院长进行审核批准,并颁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及《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
并且,应督促定罪者提出担保义务人或缴纳保证金以履行保障责任。
最后,取保候审的执行权责归属公安机关,执行过程中会向定罪者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其签署确认。
此外,还须告诫通报定罪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循的各项规定。
其中,取保候审最长时间不可超过十二个月。
对于累犯、犯罪团伙中的首脑人物、自残自伤避责行为、暴力犯罪等情节严重的案件,不允许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保证金会退吗
在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性措施占据了至关重要的地位。该措施主要是指由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以确保他们在接受侦查、起诉以及审判过程中能够做到不逃避、不妨碍,同时也需要保持对司法部门的随时配合。而保证金是否能得到退还,便取决于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人员在此期间是否存在违规行为。若这些人员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相关规定,那么当取保候审结束之际,只需凭借解除了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相关法定文书,即可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然而,一旦这些人员出现违规行为,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干扰证人作证等情况,那么他们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会被依法予以没收。
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双重调查期满,司法机关依案情定夺。若犯罪确凿,证据充分,或将转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或直接裁决。若需深入侦查,为保护嫌疑人权益,司法机构或调整强制措施,如续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乃至解除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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