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不同意离婚能打印感情好证据吗

最新修订 | 202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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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婚姻中,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那么这一方可以提交一些证据来证明他们的感情还没有破裂。比如,他们可以提交一些共同旅游的照片,或者亲友的证词,来证明他们之间的感情还是很好的。但是,这些证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而且必须直接关系到夫妻之间的和谐状态,这样才能有效地帮助他们进行辩护。
起诉离婚不同意离婚能打印感情好证据吗

一、起诉离婚不同意离婚能打印感情好证据

在婚姻中,若一方提起诉讼并提出离婚请求,然而另一方却坚决反对离婚,那么前者可以援引能够证实双方情感和睦的相关证据进行辩护。例如,展示双方共度美好时光的旅游风景照,或者寻求亲朋好友的第三方证词,以期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尚未达到破裂的程度。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类证据必须具备真实性、有效性并且和证实夫妻关系和谐存在直接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不到场的怎么办

倘若原告在离婚诉讼案中未能如期出席法庭审理,那么法院或许会判定撤销对其案件的受理申请(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撤诉」)。

需要提醒您的是,在撤诉之后的六个月时间内,原告不得以同样的原因再度发起离婚诉讼请求

关于被告提出反诉的情况,同样地,如果被告在离婚诉讼中未能出庭,我们将依据具体情况采用适当的处理方式

1.若被告缺乏回音或无法取得联系,那么法庭将会通过公告方式将传票传达给他/她,并在稍后进行开庭审理

在此种情况下,若是被告在开庭日仍未出庭且没有任何有效解释,则法庭可能会做出缺席审判的决定;

2.假如被告的确能收到传票,但却拒绝出席法庭,同时他/她也没有提供任何书面说明或者意见,在经过两次传唤仍然未有合理回应以后,若再无其他合理解释而不出席法庭,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手段将其召唤到庭进行听证

3.考虑到被告实际收到传票并表达出愿意参与听证的意愿,尽管他/她没有出席法庭审理,但已有书面意见提交给法庭,这种情况下,法院同样可以依照现有证据材料和信息完成案件的审理工作,并依法作出相应的裁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起诉离婚不请律师要花多少钱

关于申请离婚的相关费用,其构成主要是案件受理费用和其他诉讼费用。其中,案件受理费用根据个体情况而异,一般的范围落在了50元到300元之内。至于其它所谓的诉讼费用,比如公告费用、鉴定费用等等,都需要依据实际产生的数额进行支付。如果案件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那么财产总额一旦超过20万,就需要以0.5%的比例额外缴纳费用。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以上列举的各项费用仅仅作为参考标准,实际上的费用可能会因地域不同以及案件复杂程度等多重因素而存在差异。

婚姻中,一方诉求离婚遭对方反对时,可呈交反映情感和睦的证据抗辩,如共游美景照、亲友证词等,以证感情未至破裂。但此类证据需真实有效,直接关联夫妻和谐状态,方能有效助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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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对自己主张的事实举证,且应当提供证据原件或经人民核对无异的复制件。要求提供原件或经核对无异的复制件的目的在于当对方当事人对证据的证明力提出异议时,避免人民因证据的来源问题导致对证据证明力难以判定。但在少数民事诉讼案件中,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原件,只是提供证据复制件,其证明力是否应予认定?有人认为,根据前述规定,证据如不是原件或经核对无异的复制件,该证据即没有证明力。笔者认为,这是一种片面认识。《人民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第十条对不提供原始证据的后果作了说明:“当事人向人民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提供经人民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提供的证据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能影响证据的证明力,甚至可能不被采信”。这里使用“可能”一词,说明未经核对的证据复制件不是一概没有证明力,其证明力不被认定是有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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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协议的制定方式,既可以个体自行起草并打印出来,同时也可选择前往民政机关领取标准格式文本作为参考。在离婚协定中,明确列出双方当事人的基础资料是必不可少的,其次标注离婚的真实缘由,再次针对涵盖的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细致的分割处理,包括子女抚育问题做出公平合理的约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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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义了,则构成重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应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的14项内容中与现行《婚姻法》不冲突的情形,具体包括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离婚,或者过错方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
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
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
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
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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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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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离婚,或者过错方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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