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破产对职工有什么补偿
当企业面临破产困境之际,其员工有望得到的补偿措施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便是经济补偿金。这笔款项的计算依据为员工在本企业的实际服务年限,每满一年便可领取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而如果服务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话,则将视为一整年进行计算;若服务年限低于六个月,那么员工将可以获得半个月的薪资作为经济补偿。
其次,对于那些被破产企业拖欠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以及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都应享有优先清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企业破产对债权人的影响有哪些
当公司董事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之后,对于债权人会产生下列具体影响:首先,未到债权期限的部分被视为已经到期;其次,已有财产作担保的债权人有权依据相应担保物立即获取偿还;再次,对于破产企业承担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行使破产抵消权;最后,没有担保的债权人则可依照破产分配计划得到应有的补偿。《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条规定,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三、企业破产对职工怎样清算
当企业面临破产之命运时,员工们将会面临一系列重要问题的处理和解决,其中最为核心的内容便是对他们的资产进行清算。具体而言,该过程将涉及到以下几个层面的内容:首要之务是偿还职工们应得的薪资、医保、残疾津贴以及抚恤款项,同时还涵盖了那些被拖欠却必须分配至个人账户中的基本养老、基本医保费用,以及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需向工人提供的各项补偿金。上述各类款项将在清算过程中得到优先偿还。针对破产企业所拖欠的员工薪水等事项,无需进行申报程序,只需由管理方负责进行深入调查,总结成一份详尽的清单并公之于众即可。若员工对清单上的记录存在异议,有权要求管理方进行修正;如管理方未能及时更正,员工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至于经济补偿金部分,则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来确定,即每满一年便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若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按照一年的标准计算;若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则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企业破产时,员工可获补偿主要包括经济补偿金,按服务年限每满一年可得一个月薪资,超过六月按一年算,低于六月则获半个月薪资。此外,拖欠工资、医疗费、伤残及抚恤金,及应划入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享有优先清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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