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一般多久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提起劳动仲裁后,仲裁机构应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个自然日内完成审理工作。若因案件情况复杂而需延长审理期限,则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个自然日。即正常情况下,四十五个自然日内仲裁程序便可结束,最长不超过六十个自然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劳动仲裁一般在哪里
1.关于劳动纠纷的处理权限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应在劳动合同执行地点或用人单位成立地址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下进行裁决。倘若两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执行地点和用人单位各自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则劳动合同执行地点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享有优先管辖权。
2.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劳动合同执行地点应当被视作劳动者实际上所提供服务的地方;而用人单位的成立地址则应是用人单位进行注册、登记的场所或者主要负责日常运营事务的地点。若用人单位尚未注册或登记,那么其出资者、设立公司的组织者或者主要管理部门的所在地就将被作为用人单位的实际所在地点。如果两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执行地点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则仲裁结果将归属于劳动合同执行地点的仲裁委员会。如果出现多个劳动合同执行地点,那么仲裁委员会中最早接受该项仲裁申请的将拥有最终的管辖权。如若劳动合同执行地点不够明确,仲裁委员会则将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代为行使裁决权。当案件受理之后,无论是劳动合同执行地点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任何改变,都不会对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产生影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三、劳动仲裁后向法院起诉的时间规定是多少
在经过劳动仲裁的审理之后,关于当事人对裁决结果是否服从而向法院提出上诉的时限规定如下:假设对仲裁裁决持有异议,则必须从接到裁决通知书开始计算,在十五个自然日内向当地法院递交诉讼请求。若逾期未提请起诉,则裁决书即刻产生法律效应。值得特别提醒的是,这十五天的时间是法律所设定的绝对期限,期间不会出现任何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情况。故此,在这一重要周期内,当事人务必积极发挥其司法权利,以此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若出现有充分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法定撤销理由的情况,可以在接到裁决书当天起算,并于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区的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撤销裁决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机构应在收到仲裁申请后45个自然日内完成审理。如遇复杂案件需延长时间,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个自然日。通常情况下,仲裁程序将在45个自然日内结束,最长不超过60个自然日。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