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通常以涉嫌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论处。尽管在现代互联网环境中行骗形式发生了变化,但它的实质依然是利用欺骗性的手段非法获取和占据他人财产。无论何地、以何种方式进行行骗,都无法改变其所具有的非法性。网络诈骗案件往往给社会带来严重后果,潜在的受害人数庞大且涉案金额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网络诈骗构成的要件是什么
(一)诈骗罪所侵害的主要乃是公共和私人财产权益的合法性与完整性。
尽管存在部分犯罪行为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运用到某种程度的欺瞒手段,甚至企图获取一些非法经济效益,但是这些都无法掩盖其对公私财产权及其完整性的违法侵犯本质。
(二)通常情况下,诈骗罪的实际实施往往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诡诈手段来诱骗他人交付较高金额的公私财富。
在此过程中,欺诈行为在形式上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即虚假构造事实信息以及隐藏真实情由;
而从实质层面深入来看,其本质乃是让受害者陷入错误认知状态的行为。
(三)当我们讨论诈骗罪时,需要明确的一点就是,该种罪行的主体范围非常广泛,只要符合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自然人,均有可能成为这种罪行的发起者或参与者。
(四)在诈骗罪的精神层面,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极深的恶意,他们有意为之且意图非法占有不属于自己的公私财物。《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网络诈骗构成要素有哪些方面
网络诈骗作为一项极其严重的犯罪活动,其构成要素主要涵盖以下多个重要层面:
首先在主体层面上,实施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都属于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这是网络诈骗的基本前提条件;其次在主观方面,网络诈骗行为人必须存在明确的故意心态,并且其行为动机必须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最终目的;再次在客体层面上,网络诈骗行为直接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给受害者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损失;最后在客观方面,网络诈骗行为通常表现为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这个虚拟空间,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法,从而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这种行为已经触犯刑法。例如,使用虚假身份进行行骗,散布虚假信息,设立各种骗局诱导受害人自愿交付财物等。对于“数额较大”的衡量标准,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予以确定。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尽管网络诈骗借助于现代科技手段,但其本质仍然符合传统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
网络诈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被视为诈骗罪。其核心仍是采用欺骗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无论诈骗形式如何演变,其非法性质不变。此类案件危害深远,受害者众多,涉案金额巨大,对社会影响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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