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一般多长时间知道判决
本仲裁裁决的时限规定一般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收到当事人所提出的仲裁申诉之日开始计算,这个期限为四十五天。若遇特殊情况需延长裁决期限,其延长时限最多也不能超过十五天。所以,一般的案件,往往能够在四十五天内收到仲裁机构给出的裁判结果;而对于情节较为复杂的个案来说,最长的等待期也不会超过六十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劳动仲裁一般在哪里
1.关于劳动纠纷的处理权限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应在劳动合同执行地点或用人单位成立地址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下进行裁决。倘若两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执行地点和用人单位各自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则劳动合同执行地点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享有优先管辖权。
2.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劳动合同执行地点应当被视作劳动者实际上所提供服务的地方;而用人单位的成立地址则应是用人单位进行注册、登记的场所或者主要负责日常运营事务的地点。若用人单位尚未注册或登记,那么其出资者、设立公司的组织者或者主要管理部门的所在地就将被作为用人单位的实际所在地点。如果两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执行地点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则仲裁结果将归属于劳动合同执行地点的仲裁委员会。如果出现多个劳动合同执行地点,那么仲裁委员会中最早接受该项仲裁申请的将拥有最终的管辖权。如若劳动合同执行地点不够明确,仲裁委员会则将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代为行使裁决权。当案件受理之后,无论是劳动合同执行地点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任何改变,都不会对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产生影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三、劳动仲裁申请时效期限是多久
劳动仲裁请求时效通常为一年。
该期限自相关当事人确切得知或理应知晓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犯之日期起开始计算。
在劳动关系持续期间内,若由于拖欠劳动薪酬所引发的纠纷,则劳动者向仲裁机构提起诉讼并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然而,当劳动关系终结之时,相关人员有责任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司法申诉。
值得关注的是,倘若出现时效中断的情况,那么 自中断之时起,仲裁时效期间将重新予以计算;若同时存在时效中止的状况,自中止时效的缘由彻底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亦会得以延续计算。
仲裁裁决时限通常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接到仲裁申诉起算,期限为45天。特殊情况可延长,但延长期限不超过15天。通常案件45天内可获裁决,复杂案件最长等待不超过60天。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