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能否执行一方财产
通常来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共有财产中,某一方所占有的份额是有可能被强制执行的。
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必须要确保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例如,当夫妻中的一方因为个人原因欠下了债务并面临强制执行时,法院将会首先明确该笔债务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所占有的比例,随后再针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但是,若该笔债务是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那么夫妻双方就应该共同承担此项债务,在此种情况下,夫妻共有的财产将有可能被全部用于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后怎么处理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于离婚后之分配方式,首先应经由双方和意愿进行协商予以妥善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正式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诉讼请求,由法院依照该财产实际状况及其他因素,以公平公正为原则,针对子女抚养、女方保护以及无利益往来方权益等方面给予裁量权衡后做出权威判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夫妻共同房产查封执行怎么办理房产证
涉及到夫妻共有的财产在被查封状态下如何进行房产证办理,这一过程无疑是相当复杂的。
首要任务在于明确房产之所以会被查封的具体原因,是由于债务纠纷引发的,还是源于司法案件或者其他法律事务?如果希望顺利办理产证,那么通常而言,我们必须先着手解决引发查封的法律难题,如债务的清偿,或是完成司法程序中所应承担的各项义务。
待解除了查封之后,便可以依照正常的房地产所有权证书办理流程,备齐包括配偶双方身份证明、购房协议、及所有税收支付证明在内的各类所需文件,进而向房产管理局提出申请以期顺利获得房产证。
然而在此过程中值得特别关注的是,若查封尚未得到解除,则通常无法进行房产证的办理工作。
此外,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办理事宜,夫妻双方均有责任共同参与其中,或者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
婚姻期间共有财产,一方份额或被强制执行,但需保障另一方权益。若债务因个人原因产生,法院先确定债务在共同财产中的比例,再执行。若债务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共有财产可能全部用于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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