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他人的刑事处罚标准是多少钱

最新修订 | 2024-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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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犯罪和惩罚,不是由金钱决定的,而是看实质性的损害。比如,对他人身体造成轻微伤害以上,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是轻伤,那么就需要承担三年以下的刑事责任;要是重伤,那么就需要承担三年至十年的刑事责任;要是用极端残暴的手段导致他人重残,那么就需要承担十年以上、无期或死刑的刑事责任。
殴打他人的刑事处罚标准是多少钱

一、殴打他人的刑事处罚标准是多少钱

殴打他人行为是否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及其所应获得的惩罚,不能仅凭金钱数量进行衡量。其主要依据在于所造成的实质性损害程度。若造成轻微伤及以上的人身损害结果,可能会被视为有意伤害他人而受到法律的追究。一般而言,轻伤则须承担处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刑事责任。若导致对方重伤,则需要承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责。若采用极端残暴的手段致使受害者重伤且造成重大身体残障,那么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殴打他人的治安处罚

深入剖析:

对他人实施暴力行为,若未导致其肉体轻伤或以上程度损害,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第四十九条予以惩戒性行政处分;

反之,倘若其所受伤害已达轻伤及以上的程度,便需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百三十四条来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具体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第四十三条内容:

在任意情况下,任何人不得对他人进行殴打以及侵犯他们的身体,否则将面临五日至十日不等的拘留并处以二百元人民币到五百元人民币之间的罚金;

对于情节轻微者,可能只需要接受五日以下轻重不同的拘留或缴纳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金。

然而,当存在下列几种情况时,将会被处以十日至十五日不等的拘留,并且还需要交出五百元人民币以上,最高至一千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1)与他人共同实施殴打或伤害他人行为的;

(2)在殴打和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士或者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过程中被发现的;

(3)屡次通过殴打和伤害他人或在同一次事件中造成多人受伤等恶劣行径。

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详细列出了【故意伤害罪】:

凡故意对他人身体实施暴力行为,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束;

若在前述条件下,加害者造成他人重伤,那么其将要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判决;

若致人于死地或以各类残忍手法使他人终身残废,则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审判。

若法律另有明文规定的,应依法依规处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殴打他人的法定责任怎么判

在对殴打他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裁定时,必须综合考虑多种复杂的因素。首要的考虑因素是当事人所导致的实际损害结果。如果伤害程度较轻,仅仅达到了轻微伤级别的话,那么行为人可能需要承受的只是治安处罚,例如拘留或者罚款等。然而,如果伤害程度已经达到轻伤乃至更重的级别,那么行为人就有可能涉及到故意伤害罪的指控,并将因此而受到刑事诉讼程序的追究。至于量刑的幅度,则主要依据伤害的严重程度以及犯罪的具体情节来加以确定。此外,无论伤害程度究竟如何,行为人都无法逃避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这其中包括了因为伤害事件而产生的所有合理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等等。最后,殴打他人的动机、使用的手段以及是否存在自首等情节,同样会对最终的责任判定产生重要的影响。总而言之,对于具体的责任认定,我们必须要结合整个事例的所有事实情况和相关证据,由司法机关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准确的判断和认定。

是否犯罪及惩罚,不取决于金钱,而看实质性损害。轻微伤及以上人身损害,可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承担三年以下刑事责任;重伤,三年至十年;极端残暴手段致重残,面临十年以上、无期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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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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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而打架斗殴,如果没有达到故意伤害罪和破坏公私财物罪等的量型标准,尚构不成犯罪,顶多就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即一个是犯罪,一个只是违法。  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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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中的持械斗殴是指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持械聚众斗殴指什么械,未持械者如何判 刑法上关于“持有”型犯罪,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将“持有”作为定罪情节,如非法持有毒品罪;另一种就是将“持有”作为量刑情节,如聚众斗殴罪,持械是聚众斗殴的一种量刑情节,应当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处刑。但在司法实践中,何谓持,何谓械,何又谓持械,在具体的案情认定中却有争议。 认定持械聚众斗殴的“持”和“械” “持”基本有两个方面,是一种行为,即握、拿、使用、携戴或携带;也是一种状态,即随着行为人的身体并为行为人能有效支配的一种状态。既然作为聚众斗殴罪的加重量刑情节,那么,认定“持”的行为离不开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为了聚众斗殴。如斗殴中,为了战胜对方并未约定双方持械,而某人手中暗藏铁钉或者绣花针,也应认定为持械。如果不是为了聚众斗殴,临时发生纠纷中而使用前述工具,则不是持械聚众斗殴中的持械行为。 既然持的行为有两个方面,那么为了聚众斗殴,何时开始算作是聚众斗殴的持械行为着手之点?聚众斗殴罪的着手,一般认为只有双方开始实施斗殴的行为,才能被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一旦双方实际发生斗殴,犯罪即为既遂。因此,只要双方已经着手实施斗殴行为,犯罪即为既遂,而在斗殴前的所有行为均为预备行为。由于持械是量刑情节,那么持械的行为也应当从开始斗殴时计算。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刑法之所以将持械规定为加重的量刑情节,用意在于禁止这种持械行为本身。因为持械行为往往容易激化矛盾,使问题更不容易得到解决,而且这种行为的危害后果比不持械的后果严重得多。刑法这样规定体现的是“打早”。如果认定持械行为必须要到斗殴开始,那么立法用意将不能得到体现。所以笔者认为,持械行为的‘持有’实际上是聚众斗殴罪的预备阶段,即为犯罪创造条件,那么在预备中开始初持械,在聚众斗殴之前丢掉后再参加斗殴的行为,显然不是预备中止,对聚众斗殴而言,还能不能定为持械聚众斗殴?笔者认为,这种行为形式上符合持械聚众斗殴,但是已经不具有持械斗殴的危害性,因此,不宜再作为加重的量刑情节。 虽然持械,但自始至终使用就都被制服或者将对方制服,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持械?持有这类器具,对社会就构成潜在威胁,在斗殴中虽未使用,但如遇紧急情况,不排除使用的可能,可能给社会造成重大危害,从加大处罚力度出发,只要有证据表明其有使用的表示,就可以认定为持械聚众斗殴。如果虽然在聚从斗殴中未使用器具,但有证据证实,其携带器具的目的是为了在聚众斗殴中使用,只是由于某种原因到达现场后未使用,也应认定持械;如果携带的是生活器具,并不是为了在聚众斗殴中使用,而且也确定没有拿出来使用,这种情况不能认定持械,否则有悖于主客观相一致的立法精神。 对犯罪分子在斗殴现场寻找工具并使用,或者部分人从斗殴的对方手中夺得器械,是否为持械聚众斗殴?如果寻找的器具仅是为了防止自身受到较大的打击,不具有积极追求他人伤亡的故意,不应认为持械。刑法条文中虽未规定持械在哪一阶段,但是,按常理来看,主要是指经过充分准备,较为严重危害社会的持械行为。在犯罪地现场寻找到工具的,不再是持械聚众斗殴,而直接根据伤害后果来判断,如果造成伤害后果的,定故意伤害罪;造成死亡后果的,定故意罪就可以了;如果没有这种严重后果,则制定聚众斗殴罪,量刑上不以持械为加重情节。 所谓“械”,最基本意思是器械,在聚众斗殴中,一般常见的为刀、枪、棍、棒等足以致人伤亡的器械。但显然,持械并不是一个确定的概念,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拿着砖头、砖块、椅凳、烟缸等,只要为聚众斗殴的目的,均是“持械”之械。 在实际的打架斗殴中,常用“带家伙”,这里的家伙,也就是持械的械具。因此,械具的认定不能根据其本身的大小或者威慑力来认定,而主要应当根据聚众者以及积极参加者的主观方面认定。认定这个主观方面,可以结合双方事情发生的原因,事情发展的过程来认定。对于临时的双方冲突的行为人,如果人数众多,也应认定为聚众斗殴罪;持有器械,应当按照持械聚众斗殴加重处罚。因此,这里的“械”不再是一个一般意义上的物,而具有刑法的规范意义的物,需要我们结合斗殴双方的情况,根据双方的目的来认识。 在实践中,聚从斗殴双方所持器械类型繁多;有一些涉及到非法持有枪支或者爆炸物罪,这种情况发生了二者的竞合。对整个聚众斗殴罪而言,它们构成了持械聚众斗殴;但单独同时触犯了非法持有枪支罪或者爆炸物罪。 是否同时构成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危险物品危害公共安全罪?笔者认为,对这一种情况,这些对象本身也是持械的械具;如果斗殴之地确实有危及公共安全的可能,那么这属于想象竞合犯,应当认定为前罪,而不再是聚众斗殴罪了。如果在偏僻之处,不可能危及到公共安全,这些就应当是持械之械,而非危险物品或者管制刀具了。 聚众斗殴罪判多久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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