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少年寻衅滋事怎么定罪
对涉及青少年寻衅滋事案件的判决,需求全方位沟通各方面信息,诸如个人年龄及其犯罪情节等等。在此,若某个青少年业已年满十六周岁,且在寻衅滋事活动中破坏了公众秩序,那么他将被判定为已经犯下了寻衅滋事罪。具体刑罚权衡需依据犯罪情节,情况稍轻的话,可能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反之若情节严重,犯人将受到五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可以附带判处罚金。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已满十四周岁但未及十六周岁的青少年来说,他们仅在实施了特定的严重寻衅滋事行为后,方才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青少年寻衅滋事罪如何判决
依据《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明文规定,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情节主要如下所述:
首先是对无辜之人实施随意殴打的行为,这类情况涉及到情节恶劣的,具体包括受害者中至少一人遭受了轻伤或两人以上轻微伤害;
或引发受害者精神错乱、自杀等严重后果;
有随意殴打他人频繁重复这一现象的;
怀揣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肆意殴打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青少年人群体,且影响力广泛;
在公共场合进行随意殴打,使公共场所的秩序陷入严重混乱的。
其次是实施追逐、拦截、辱骂、威胁他人行为,其间,也存在情节恶劣之表现。
这些情况具体表现为:
多次人为地制造不法危险;
持凶器进行此类行为;
肆意地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青少年人群体,造成社会的不良影响;
引发他人精神错乱、自杀等严重后果。
然后同样是在公共场所,行凶者通过强行索取或任意破坏、占据公私财产,以及情节严重部分的相关规定和法条。
这部分情节严重的现象包括:
强行索取公私财物金额达到人民币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破坏、占据公私财物金额达人民币两千元以上;
频发强行索取或任意破坏、占有所述物品,导致其社会影响极大;
强行索取或任意破坏、占有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青少年人群体的私有财物,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激发受害者精神错乱、自杀等严重后果;
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生产、经营已是相当明显。
最后一项涉及在公共场所起哄生非,引发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但也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例如,具体的地域环境、重要公共活动的进行程度,公共场所人群数量、起哄生非的肇始时间及其波及范围与严重程度等多项因素,须经过充分评估后方能做出是否构成“造成该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决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青少年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关于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设定,对于青少年群体来说,其年龄因素以及具体案情所体现的恶劣程度都是需要被重点考量的关键。如果该事例中的被告人已经步入了成年阶段(16岁)并且被指控犯有寻衅滋事罪,那么他将面临着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严厉处罚。然而,如果这个被告人是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对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破坏,那么他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直到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有可能附加罚金的处罚。但是,如果被告人尚未达到法定的成年年龄(16岁),那么他将不会承担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然而,如果被告人已经年满14岁却仍未满18岁,那么他们在犯罪后应该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待遇。在进行量刑时,我们还会全面地考虑到犯罪的动机、手段、危害后果、是否初次犯罪、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诸多因素。此外,针对青少年犯罪问题,法律始终坚持以教育为主导,惩罚为辅助的基本原则,尽全力引导这些误入歧途的孩子们重新走上正轨。
在青少年寻衅滋事案件判决中,需全面考量被告年龄、犯罪情节等信息。满十六周岁者破坏公共秩序即构成犯罪,刑罚根据情节轻重分为五年以下或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可能附加罚金。十四至十六周岁青少年仅对严重行为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