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都没工作离婚了小孩判给谁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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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孩子抚养权的裁决不能只看父母的职业稳不稳定。法官会考虑孩子的年龄、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意愿、家庭环境的稳定性等多种因素。哺乳期通常会判给妈妈,但随着孩子的长大,他们的意愿也会变得很重要。要是双方都没有固定职业,法院会更仔细地考察父母的教育背景、家庭环境、性格特点等抚养条件。
如果双方都没工作离婚了小孩判给谁怎么办

一、如果双方都没工作离婚了小孩判给谁怎么办

对于子女抚养权的裁决,往往需要进行综合性的考量,而非仅仅依赖于当事人是否拥有稳定的职业。

具体来说,法官会对孩子的年龄阶段、父母双方的实际扶养能力以及他们对待孩子抚养问题上的真实意图、以及孩子当前所处的生活环境的稳定性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当孩子处于哺乳期间时,法院通常会将抚养权判给母亲。

然而,随着孩子的逐渐成长,他们自己的主观愿望亦会成为法官判断的重要依据之一。当父母双方均无固定职业时,法院将会更加审慎地考察双方在其他方面的抚养条件,例如教育背景、家庭环境的优劣程度、个人性格特征是否符合抚养孩子所需的素质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如果双方都精神病离婚孩子归哪方

若当事人的父母双方均患有精神疾病,逐渐丧失抚养子女的能力时,依法应由具备经济能力和照顾条件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承担起监护责任,对未成年子女进行全方位的抚养与教育。

监护人职责专属给父母,同时未成年人的亲生父母若不幸离世或是失去了对孩子的监护监管能力,则应依据以下相关法律规定,经由具有监护能力的人士按照优先次序的原则予以确定和落实,具体如下:

首先,有负担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应成为第一顺位监护人;

其次,当家族无上述长辈可靠时,兄长、姐姐可根据法律规定接替监护资格;

最后,如无以上否则,其他有监护意愿且监护能力可靠的个人或者组织,但必须事先获得未成年生活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的充分认可。《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如果双方都有财产转移应该怎么判

从法律层面来看,若涉及到各方均存在转移财产的现象,那么法院将基于多重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与判断。首要步骤便是对财产转移的具体时刻、途径、动机,及其转移财产的性质与规模展开深入调查与审视。若转移行为发生于纷争萌芽之前,且具备了合理的解释及相应的凭证支持,或许无法被判定为恶意举动。然而,倘若转移行为发生在纠纷过程中,或者主要是出于逃避偿债、分割财产等不良意图,法院通常会采取严厉的应对措施以纠正此种局面。至于被视为恶意转移的财产,法院可能会作出裁定将其收回,并再次列入财产分配范畴之内。此外,实施转移行为的当事人亦可能因为这一行径在财产划分或责任承担环节承受不利的审判结果,甚至有可能陷入被处罚的困境。因此,具体的仲裁结果需要依据每起事例的独特状况和相关证据进行严谨的推敲和评估。

子女抚养权裁决需综合考量,非仅看职业稳定。法官会评估孩子年龄、父母扶养能力、抚养意愿、环境稳定性等。哺乳期常判给母亲,随孩子成长,其意愿亦重要。双方无固定职业时,法院更审慎考察教育背景、家庭环境、性格特征等抚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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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想离婚,孩子归谁?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向提讼,有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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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离婚双方都想要孩子会判给谁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离婚判决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为判决抚养归归属的一个参考条件。
(三)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怎么判孩子这还得据个案情况而定,但是上面的一些情况是判决时都会参考的。总之,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到底孩子会判给谁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综合权衡,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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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都没工作离婚了小孩判给谁抚养
当父母双方都没有工作时,子女的监护权将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父母的抚养意愿和能力以及家庭环境等因素。法院通常会选择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作为监护人。在哺乳期,母亲通常更有优势,而当孩子能够独立思考和表达时,他们的意见也会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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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想要孩子法院会判给谁
[律师回复]
一、离婚双方都想要孩子怎么办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以便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解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四)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二、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为判决抚养归归属的一个参考条件。
(三)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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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都要孩子,孩子判给谁
[律师回复] 一般会依法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具体的依据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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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都没工作离婚了小孩判给谁怎么判
夫妻双方同时失去职业机会时,在子女监护权的裁决中,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孩子的年龄、父母的意愿和能力、亲子关系、教育背景和环境等。一般来说,哺乳期的孩子更倾向于判给母亲,而学龄期的孩子则会考虑他们的意愿。法院在裁决时始终遵循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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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想要孩子,法院会判给谁
[律师回复]
一、离婚双方都想要孩子怎么办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以便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解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四)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二、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为判决抚养归归属的一个参考条件。
(三)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双方都有一孩, 离婚后孩子归谁
[律师回复]   
首先,双方虽然离婚,但是双方与孩子的关系,不能因为双方离婚而改变。也就是说作为孩子的监护人,都有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权利。  
其次,就孩子抚养权问题,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同时,该案例中女方,因为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可以作为判决孩子抚养权的一个依据。但是,还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综合分析。以下是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具体依据: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五、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六,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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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都没工作孩子判给谁抚养
在判断孩子抚养权时,父母没有正式职业并不会成为决定性因素。孩子的年龄、父母的养育意愿和能力、生活环境稳定性、教育经历以及品德等方面都会被纳入考虑范围。一般来说,年幼的孩子通常会判给母亲,而年长一些的孩子则会被考虑他们的个人意愿。法院会着重评估谁能为孩子提供稳定、安全且有助于其成长的环境,以及谁能提供优质的教育,以确保孩子的最佳利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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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男女双方都没有结婚证,孩子归谁
[律师回复] 父母没有结婚证,所生的孩子就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申报户口不需要结婚证。  根据公安部要求,部分地方将新生儿落户与计划生育工作绑定,对违反计划生育的新生儿申报户口设置各种限制条件等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一定不良影响。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出生人口申报户口登记的法定权利,各地不得自立限制新生儿落户规定,特别是对未婚生育、超计划生育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人口申报户口登记,严禁设立任何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不得将户籍登记与社会抚养费征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相挂钩。  出生申报户口相关规定如下:  
一、申办条件:  
1、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  
2、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3、对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或者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  
二、申办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对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供司法机关出具的DA亲子鉴定证明材料);  
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4、属上述第3款情况,还需要出具集体户口所属单位同意申报户口的证明。  
三、办理程序: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  
四、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完结。
夫妻双方都坐牢了孩子该判给谁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孩子小,一般判归女方抚养
2、孩子过了母亲的抚育期后,一般看哪方抚养能力更好
3、孩子有自我分辨能力后,自主选择跟哪一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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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夫妻双方离婚后小孩会判给谁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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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双方都要14岁孩子能判给谁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根据《婚姻法》第36条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对于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的问题,可以归纳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处在哺乳期,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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