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他人拖欠借款迟迟未予归还,阁下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求。在启动法律程序之前,务必准备充分相关证据材料,例如借据、银行转账记录等,以便在法庭上作为有力的证据使用。至于起诉所产生的费用,其具体数额将根据您所主张的欠款总额而定。通常情况下,欠款额相对较小者,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也相应较低。以1万元为界,若欠款金额未超出此范围,则每宗案件需缴纳50元的诉讼费;若欠款金额介于1万元与1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2.5%的比例进行缴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二、别人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
1.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应积极向各级法院提交诉状,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提起诉讼之时,需提供完整且确凿的借贷凭证材料作为依据,以便法院能予以合理审理并及时予以立案处理。若债务人下落不明,所在区域法院将依法借助公告送达方式告知被告按时出庭应诉。
3.若借债事项存在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则可依法将其纳入被告范围,要求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若仅为普通责任保证人,在债务人未能履行已决裁判义务的情形下,债权人有权向担保人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其履行相应的保证责任。
4.在司法实践中,经权利人书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被广泛使用,顾名思义,这是为了确保未来的生效裁判能够顺利执行或者防止财产出现流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院将对申请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实施限制其出售或转让等行为的强制性措施。
5.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诸利害关系人均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成为失踪人员。法律明确规定,失踪人员的财产将交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与其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亲戚朋友进行管理。同时,失踪人员所欠的税费、债务以及其他应付款项也应由上述法定代理人从其财产中进行清偿。《民法典》
第四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二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若在法律诉讼中缺乏对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确实不会直接影响到诉讼程序的进行。但是,为了确保能够准确地确定被告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如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以及家庭住址等方面,则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在这样的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委托具有相关经验和资质的律师,通过合法途径从公安机关调取这些必要的资料。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之前,您还需要准备好详细的起诉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将它们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同时,请务必关注诉讼时效问题,以避免因超过法定时间而导致丧失胜诉权的风险。
如果是他人拖欠借款未还,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前需要准备充分证据,如借据、转账记录等。诉讼费用根据欠款总额而定,欠款1万以下每案50元,1万至10万按2.5%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