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合伙人侵占犯罪的案件立案通常须具备如下几个条件:首要的是,必须具备确凿的证据证明该合伙人确实实施了侵占的不法行为;
其次,侵占的财产金额应当达到一定的标准。在特定情况下,该标准可能因地域差异而有所区别。然而,一般而言,只有当侵占的财产数额达到了一定的量级,才有可能触发司法机关对其立案并进行刑事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合伙人侵占合伙财产构成职务侵占罪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作为普通合伙人,并不具备职务侵占罪所要求的准确定位,因此他们的某些行为并不被视为犯下该罪。对于职务侵占罪来说,它的犯罪主体必须是非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具体来讲,这里所说的"公司",特指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成立且经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而所谓的“企业”,则是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程序,经过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在经营活动中发挥作用的各类经济实体;至于“其他单位”,这是相较于公司和企业而言的概念,泛指非国有性质的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机构,比如我们常见的村委会、村小组、学校等等。通常情况下,这些单位也都是享有法人地位或是法定的集体经济组织,能够独立运作并自主开展经济业务,同时还以自身名称及自有财产为责任承担方。然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企业并不具备这样的法人资格。若在处理合伙事务过程中,某位成员利用职务便利擅自侵占了合伙组织的财产,那么这种行为实质上是将其他合伙人的个人财产纳入自己手中,因此不能被误认为是对职务侵占罪的一种构成。《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合伙人侵占罪能到公安局吗
关于合伙人实施侵占行为能否向公安部门报案的问题,这类情形取决于具体的情境因素和法律规定。侵占罪,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之目的,违背代为保管他人财产、遗忘物或埋藏物的义务,擅自将其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且拒绝归还的犯罪行为。若合伙人所侵占的是公司的财务资源,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并且拒绝返还,那么这种行为就满足了侵占罪的构成要素,此时便可向公安部门报案。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侵占罪属于自诉事件范畴,公安部门通常不会主动介入调查,除非受害者提出控告,公安部门才会对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进行审查。此外,您还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资料,例如财物归属证明以及侵占行为的证据等,以便公安部门进行核实评估。
涉及合伙人侵占犯罪的案件立案通常须具备如下几个条件:确凿证据显示侵占行为,且侵占金额需要达到一定标准。标准或者因地域而异,但是通常常情况需要达到相当量级才能触发司法立案及刑事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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