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鉴定没鉴定上怎么办
若未能成功进行劳动能力等级评定,请不必过于气馁,可先审查整个评定程序是否遵循合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资料是否齐备并且真实准确无误。若对于最终结果持有疑义,可依据相关法令在规定期限内向有关部门提交重新鉴定的请求。在此期间,亦可以反思自身的伤害状况是否符合《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所规定的条件,以及在工伤事故发生之后的处理过程中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不被认定为工伤的疏忽之处。
此外,与雇主保持积极有效的沟通,探讨是否能够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合理的赔偿或者援助方案也是必要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工伤鉴定没有评上级别怎么办
若劳动者在申办工伤鉴定过程中未能评定伤残级别,仍有机会享受到如下补偿与保障:
在停工留薪期间,原有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应由用人单位按照每月固定时间进行发放;
倘若劳动者因工伤需要接受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等相关规定,并经由工伤保险基金依照法定程序予以支付;
此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还可能获得其他相应的补偿和保障。《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工伤鉴定没有出来公司可以辞退我吗
在您的工伤鉴定结果尚未正式公布之前,作为雇主的企业通常是不被允许主动辞退您的。根据我们国家所制定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当劳动者遭受工伤伤害之时,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规定,不得擅自解聘劳动合同关系。这个期限包含了从工伤发生到完成工伤鉴定的整个过程,您在此期间均享受着来自于法律框架内的特殊保护。若在此期间,贵司选择单方面解除与您之间的劳动合同,那么这很有可能会被视为违法行为,从而导致严重的后果。因此,您完全有权利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贵司继续履行原有的劳动合同义务,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进行赔偿。同时,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我们强烈建议您妥善保管所有与工作以及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在未来可能出现的法律诉讼程序中提供有力支持。
若劳动能力评定未成功,勿气馁。先查程序合规、资料完整无误。有异议时,依法申请复评。同时,对照标准自查伤情,反思处理过程有无疏漏。积极沟通雇主,协商合理赔偿或援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