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转为监视居住期间期满之后,司法机关将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全面的审查与处理。若案件的事实真相已然清楚、各类证据皆已确凿无疑,司法机关可能会在适当时机将之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或是做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它精准决策。倘若案件尚处于调查阶段,司法机关也有可能解除对嫌疑人的监视居住,或者对其采取更为严格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期间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1)请务必遵守执行部门批准的规定,以便于您在取保候审期间在特定社区范围内活动。
如果确实存在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需离开指定区域,那么您必须向负责执行这一操作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得到其批准。
在那个关键时刻,负责执行的机构会在您获准离开原居住地之前,首先征求决定予以您取保候审的那一方做出决策的谅解。
(2)当司法部门向您传唤时,请您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取保候审的设定,其初衷是为了确保刑事调查、检察起诉与审判过程能够顺利推进。
作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您肩负着责任,必须立即响应司法部门的召唤。
(3)请严禁使用任何手段来干扰证人的陈述。
在您被取保候审的这段时间里,您已经丧失了部分行动自由,因此您不能借此机会运用这些自由干涉证人的陈述行为。
例如,对有关证人施加威胁、施行暴力、进行报复或引诱证人作出不实陈述等行为均为禁止事项。
(4)请您不要试图篡改、损毁证据或串通其他同案犯达成攻守同盟。
在您尚未被逮捕的情境下,您不能利用这一便利条件,与其他的同案犯合谋,采取共同的策略,或是隐藏、销毁、伪造与该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后再次犯罪公安机关会走什么流程
当涉及到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实施犯罪行为时,公安部门将会立即撤销先前实行的取保候审措施,进而对涉嫌犯罪者采取刑事拘留或其他强制手段加以惩处。具体而言,首先公安机关会针对该次新发犯罪行为展开立案调查,同时努力搜集相关证实其犯罪事实的确凿证据。其次,综合考虑涉案人员此前所犯之罪与当前犯罪之间的关联关系,很有可能会将两者合并后,共同向检察机关提交审查起诉请求。在此过程中,涉案嫌疑人预先缴纳但尚未被调用的保证金将会被政府依法予以没收;同时,他也将不再具备重新申请取保候审这一权利。对于再次犯罪的当事人来说,这些事态发展充分证明了他们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在接下来的司法程序流程里,他们极有可能受到更加严苛的惩罚与制裁。结论综上所述,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犯下犯罪行为必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取保候审转监视居住期满,司法机关将据案情深入审查。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或适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或依法作出其他决定。若案件未明,司法机关或解除监视居住,转采更严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