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时效期限是多久
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工伤认定的法定有效期一般设定为一年时间。具体而言,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或被确诊、评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一年内,员工本人及其近亲属、所属工会组织均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若存在特殊情形,需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申请时限方可适当予以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认定时间规定有多长时间
1、工伤认定决定的期限设定:
一旦收到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立即展开调查,并在60个自然日之内作出明确且详尽的工伤认定决定,同时将结果以书面方式告知工伤申请人及相关方如该职工或其近亲属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
对于事实清晰、双方权利义务明确无误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特定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伤认定。
2、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设定:
当职工因事故受到伤害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被确诊、判定患有职业病之初,所在企业必须于受害当日或者确诊/判定之日的第30天内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倘若在申请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影响正常程序,需要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方可酌情延长申请期限。
若用人单位未能遵循以上要求按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指定代理人以及工会组织均可在事故发生当日或者被确诊、判定患有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工伤认定书有效期多久
关于工伤认定书之有效期,其实并无明文规定。此种文书自颁发之日起,便具备了法定的法律约束力,成为了后续用以主张工伤赔偿的至关重要的法律凭证。在此之后,若对该认定结论产生质疑,皆可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启动行政诉讼程序进行正式申诉。然而当我们真正面临工伤赔偿问题之际,应当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尽可能快地依据所得的工伤认定书以及其它相应的法律法规,全额主张自己应有的赔偿权益。这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医疗费用、误工损失、护理费用以及伤残津贴等等。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收到工伤认定书的那一刻起,就应该立即着手与雇佣方洽谈相关赔偿事宜。若协商成果不尽人意,此时便应当毫不犹豫地通过法律途径来有效维护个人的正当权益。
工伤认定有效期通常为一年,从伤害发生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算。此期间内,员工、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特殊情况下,经社保行政部门批准,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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