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赔偿后可以追偿吗
于工伤保险赔偿事宜中,特定情况下方可进行追偿。例如,若工伤系由第三方侵权行为所致,工伤保险基金在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后,具备向该侵权责任人追索的权利。除此之外,倘若用人单位未能依规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从而致使工伤职工未能获得充分赔偿,则职工亦享有向用人单位追偿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工伤保险赔完公司还用赔付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所明确规定,在员工依法获得工伤待遇赔付之后,同时满足特定条件时,实施工伤导致其身体遭受的伤害的相关用人单位亦需承担额外补偿责任。
仅仅针对七级伤残这一程度,举例来讲,若某位员工由于遭受工伤而使自身造成了七级伤残的事实,那么当此劳动合同终止之时,工伤保险基金会向其发放一次性的工伤医疗津贴,而雇佣方则要付出相应的一次性伤残就业津贴。
依据同样的法律条款,在满足特定条件之时,加班费亦可以得到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保险赔偿需要事故认定书吗
在绝大部分的情况下,保险理赔都离不开事故认定书这一关键性文件。这份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重要法律文书,能够科学严谨地分析事故发生的起因以及责任人,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权威性的认定。特别对于车辆保险业务而言,事故认定书更是确定保险责任范围与赔偿比例的关键依据。例如,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事故认定书可以明确界定双方的责任归属,从而为保险公司提供了合理的赔付依据,并以此来决定赔付款项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然而,在某些特殊的保险种类或者特定的情况下,事故认定书并非唯一的参考标准,例如一些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其关注点可能更多地集中于伤者的实际损伤状况及其相关证据材料。尽管如此,总的来看,事故认定书在保险理赔过程中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有助于保险公司更为精准且高效地处理各类理赔事务。
工伤保险赔偿中,特定条件下可追偿。若工伤源于第三方侵权,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侵权者追偿。另,若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职工赔偿不足,职工可向用人单位追偿,确保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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