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不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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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司法实践中,寻衅滋事罪通常不成立,是因为:没有涉及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或侵占、破坏公私财产;没有导致公共场所严重混乱;如果双方的纠纷引发了冲突,那么不是无理取闹;而且行为没有达到恶劣或严重的情节。
寻衅滋事不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一、寻衅滋事不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寻衅滋事案件的不成立往往具备以下条件:

首先是行为人的行为并未涉及到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以及强行占有、破坏或任意占用公私财产等情况;

其次,其行为也未导致公共场所秩序出现严重混乱。例如,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明确的纠纷或矛盾,从而引发了冲突,而并非毫无理由地进行滋事活动;

最后,行为人的行为尚未达到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的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不逮捕轻伤赔偿谅解要怎么处罚

对于寻衅滋事案件,当事人并未遭受逮捕,如果受害者只受了轻微伤害并且已经获得了适当的赔偿和谅解,那么他是否仍须承担刑事责任还应根据具体情节及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进行深入评估。

然而,若是能积极向受害者支付赔偿金并达成谅解协议的话,经过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赔偿金额、赔偿能力以及当事人承认错误、反省悔过的程度等因素,可以酌情将基准刑减轻40%或更少。

寻衅滋事这一概念是指行为人为满足个人欲望而结伙斗殴、追逐他人、拦截他人、强行夺取或任意占有他人财产、损坏公私财物等多种违法行为,以及其他类似的恶劣行径。

寻衅滋事罪指的是某些人员在公共场所惹是生非,无理取闹,激化矛盾,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极度混乱;

恶意追踪、拦截、谩骂、恐吓他人,强夺硬抢或肆意损害、非法占用公私财物,扰乱社会秩序,情节十分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三、寻衅滋事不承认会怎么办

倘若被指控犯有寻衅滋事之嫌,但被告却坚持否认其犯罪事实,那么该案将会进入到严格的司法程序之中。执法部门将展开全面深入的调查工作,力求获取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等充分且有力的证据。随后,检察机关将对这些证据进行严谨细致的审查,如果确认证据确凿无误,便会依法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在审判环节中,法官将根据所掌握的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即便被告方矢口否认其犯罪行为,但只要证据确凿,法院仍然可以依法对其作出定罪量刑的决定。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陈述事实真相,以期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此外,您还可以考虑聘请经验丰富的律师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

司法实践中,寻衅滋事不成立常因:未涉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或侵占破坏公私财产;未致公共场所严重混乱;如双方纠纷引发冲突,非无理滋事;且行为未达恶劣或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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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不成立的条件
在特定情况下,寻衅滋事罪不成立:1.犯罪主体需满16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主观上需故意蔑视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3.客体需涉及公共秩序核心要义。4.行为需达到恶劣或严重程度。若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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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如何立案追诉,寻衅滋事罪立案追诉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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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成立条件有哪些
寻衅滋事罪的成立条件是犯罪,嫌疑人在客观方面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坏他人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犯罪嫌疑人是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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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寻衅滋事分治安寻衅滋事和刑事寻衅滋事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刑事诉讼法》第5编第2章第277至279条对刑事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进行了专门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故意犯罪案件,以及除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纳入公诉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范围。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这一程序。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刑诉法第277条将刑事和解的范围限定为两类案件: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显然,寻衅滋事罪不符合以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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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刑事诉讼法》第5编第2章第277至279条对刑事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进行了专门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故意犯罪案件,以及除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纳入公诉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范围。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这一程序。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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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的构成需满足四条件:侵害对象为公众日常生活和工作秩序;行为人须为年满十六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需有故意心态;客观上表现为强行夺取、破坏或占用公私财产,且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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