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不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寻衅滋事案件的不成立往往具备以下条件:
首先是行为人的行为并未涉及到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以及强行占有、破坏或任意占用公私财产等情况;
其次,其行为也未导致公共场所秩序出现严重混乱。例如,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明确的纠纷或矛盾,从而引发了冲突,而并非毫无理由地进行滋事活动;
最后,行为人的行为尚未达到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的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对于寻衅滋事案件,当事人并未遭受逮捕,如果受害者只受了轻微伤害并且已经获得了适当的赔偿和谅解,那么他是否仍须承担刑事责任还应根据具体情节及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进行深入评估。
然而,若是能积极向受害者支付赔偿金并达成谅解协议的话,经过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赔偿金额、赔偿能力以及当事人承认错误、反省悔过的程度等因素,可以酌情将基准刑减轻40%或更少。
寻衅滋事这一概念是指行为人为满足个人欲望而结伙斗殴、追逐他人、拦截他人、强行夺取或任意占有他人财产、损坏公私财物等多种违法行为,以及其他类似的恶劣行径。
寻衅滋事罪指的是某些人员在公共场所惹是生非,无理取闹,激化矛盾,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极度混乱;
恶意追踪、拦截、谩骂、恐吓他人,强夺硬抢或肆意损害、非法占用公私财物,扰乱社会秩序,情节十分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三、寻衅滋事不承认会怎么办
倘若被指控犯有寻衅滋事之嫌,但被告却坚持否认其犯罪事实,那么该案将会进入到严格的司法程序之中。执法部门将展开全面深入的调查工作,力求获取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等充分且有力的证据。随后,检察机关将对这些证据进行严谨细致的审查,如果确认证据确凿无误,便会依法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在审判环节中,法官将根据所掌握的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即便被告方矢口否认其犯罪行为,但只要证据确凿,法院仍然可以依法对其作出定罪量刑的决定。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陈述事实真相,以期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此外,您还可以考虑聘请经验丰富的律师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
司法实践中,寻衅滋事不成立常因:未涉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或侵占破坏公私财产;未致公共场所严重混乱;如双方纠纷引发冲突,非无理滋事;且行为未达恶劣或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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