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倘若用人单位未能严格依照该国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加班费的计算与支付,那么这无疑构成了违法行为。此时,作为劳动者的您有权利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申诉,而劳动监察部门将会依据相关法令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时间内将拖欠的加班费差额予以支付。若用人单位仍然拖延此项支付工作,则劳动监察部门有权根据情况依法责令其按照应付款项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比例,向您额外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加班工资不得低于平时的多少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情况下,员工应获得相当于正常工作小时薪酬1.5倍的加班报酬;
选择在休息日加班却无法享受补休待遇的员工,其每小时加班费用应该为正常小时薪酬的两倍;
若需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则加班小时对应的薪酬应为正常小时薪酬的三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加班工资不按底薪算合法吗
一般来说,关于加班费的计算基础,它不得低于被雇佣者所担任职务相应的薪资标准。倘若劳工合约中已经详细规定了工资数目,又或者在缺乏明确条款的情况下,则应该以实际发放给他们的工资作为参考数值。基本薪酬仅仅是薪资结构中的一环,仅依据此类薪酬来核算加班费很可能并不符合相关法律。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在双方均有清晰共识、且这些协议并不触犯法定义务和强制性准则的前提之下,那么相应约定的条款也可能被遵循。但是,总的来说,当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时,雇主必须依法支付比其正常工作时间更高的工资报酬。您可以首先尝试与雇主进行沟通协商,若无法达成共识,您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属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监察部门将指令用人单位支付欠款。若用人单位拖延,监察部门可要求支付50%-100%的额外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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