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面临破产之虞时,其员工有权利享有一定程度上的经济补偿。具体的补偿金额,基本根据员工所达到的工作年限进行核算。例如,每满一年的工龄,将为该员工发放一个月的薪资待遇。若所涉及的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未满一年的话,则按照一年的工龄来计算;而如果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那么将仅给予半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实际上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企业宣布破产的情形一般有哪些,法律怎样规定
在以下几种情况之下,企业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破产申请:
首先是当企业出现了经营状况极为恶劣且亏损巨大的现象;
其次是企业已经无法按期偿还债务,甚至其资产不抵债务,或是在财务状况上明显地缺乏偿还能力;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明确规定,在清算小组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全面清查,编制全套的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之后,如果发现公司的财产无法完全清偿所有债务,那么他们就必须依法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而在公司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决被宣告破产之后,清算小组则需要将剩余的清算工作移交至人民法院处理。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如果企业法人无法按期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其资产也无法完全清偿所有债务,或者在财务状况上明显地缺乏偿还能力,那么按照该法律法规的要求,他们应该对这些债务进行清理。
对于那些存在上述情况,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性的企业法人,他们同样可以依据此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进行破产重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三、企业宣布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在企业实施破产清算之际,所负担之债务将依照如下顺序依次予以偿还:首先是支付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然后再转让给员工相应的债权,继而是社会保险费用与应纳税款等公共义务,最后剩余部分用于清偿普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若破产财产无法全额满足同一偿还顺序的诉求,则依照各债权人权益占比公平分配剩余资产。除此之外,倘若该企业尚存在担保人或者其他共同还款责任方,债权人有权向他们提出追索权。
企业破产时,员工有权获经济补偿,补偿依据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工龄,补偿一月薪资;超六月不足一年按一年计,不足六月则补偿半月薪资。此“月工资”指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收入,确保员工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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