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多长时间判决
针对您所提出的劳动仲裁请求,我们将自收到相关申请之日起,于法定时效即四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审结。
然而,若在此期间因案情复杂或者需要进行必要的延期处理,则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但是,如涉及多名被申请人或需进行鉴定等特殊情形时,可能会导致审理期限相应延长。总体而言,绝大部分劳动仲裁案件均能够在两个月之内得出裁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劳动仲裁多久开庭
关于劳动仲裁的流程稍作解释。
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会在收到仲裁请求25天之内进行开庭审理。
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接收到您的仲裁申请后,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交付给被申请人。
此后,被申请人有十天的时间来完成辩诉状的编制和提交,紧接着,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接到被申请人提交的答辩状后,同样需要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送答辩书副本,这样就会花费总共二十多天的时间。
直到收到答辩书副本以后,我们才能启动下一步的程序,也就是说开庭审理。
请注意,劳动仲裁委员会通常应当在收到仲裁请求之日起45天内完成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
另外,从受理仲裁申请到安排开庭这段时间共计45天,减去上述仅消耗在发送答辩书副本上的二十天,那么实际开庭日期应该是在收到仲裁请求后的第25天。
希望以上信息能让您有所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员工败诉后果是什么
在劳动仲裁中若雇员方败诉,就代表其所提交的仲裁请求未能获得认同与支持。
在此情形之下,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潜在的后果:首要的一点就是,雇员要求得到的经济补偿、赔偿金或者补发工资等诉求将无法如愿实现;其次,仲裁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很有可能性需要由雇员自身负责承担;再者,因败诉而导致的不利影响也可能间接冲击到雇员的职场口碑和声望。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雇员失去了追求公正权益的途径,如果在后续的调查过程中发现了新的证据或事实,他们仍然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时间范围之内,通过诉讼等其他合法途径来继续主张自己应有的权利。
值得特别提醒的是,劳动仲裁的结果并不是最终的确立性结论,无论是当事人哪一方,只要对仲裁决定存在异议,都有权在特定的时限内向法院提起上诉。
针对您的劳动仲裁申请,我们承诺在收到后45个工作日内审结。复杂案情或需延期,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若涉及多被申请人、鉴定等,审理期或更长。通常,案件两月内可获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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