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的地理分居并非构成婚姻解体的绝对必要条件。若夫妇双方产生离异之意,可选择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共识的途径,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或是通过法律程序提出离婚诉求,即所谓的诉讼离婚手段。在后者情况下,若以分居状况作为离婚申请理由,通常要求当事人需因为情感不睦而导致长期异地居住,且分居时间长达至少两年以上。在经过法院的深入调解后,若仍无法化解矛盾,则会批准离婚请求。然而,这其中的分居原因必须是由于情感上的不和谐所引发,同时还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加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两地分居多久可以自行离婚
无论身处何地,长期分离均不得随意申请解除婚姻关系。
在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主要的离婚程序,即协议离婚及诉讼行为离婚。
首先,假如夫妇之间能够对相应的离婚事宜、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家庭财产分配达成共识的话,他们便可分别手持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户籍证明、结婚证书以及离婚协议,前往原定居所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离婚登记手续办理。
反观若双方未能在此方面达成一致意见,欲脱离婚姻生活的一方有权向被告所在区域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若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与祖籍并不相同,则诉讼应由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审理裁决;
若经法院调查后发现夫妇之间的感情已严重破裂,法院将做出离婚不予许可的决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两地分居多久感情会没掉
在法律层面上,长期两地分居的时长并不是判断感情消亡的直接法定依据。感情的存在与否归根结底是情绪和心理方面的问题,难以通过明确的法律条款以及具体的时间尺度进行精确测量与评估。然而,从实际情况出发,这一问题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例如双方之间的深厚感情基础、日常交流的频率及质量、个体性格特点、生活环境的变迁等等。倘若您正面临着由于两地分居而可能引发的感情困扰,我们建议您加强彼此间的沟通交流,增进互相理解与支持,共同维系这份珍贵的感情纽带。但是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当因分居而导致婚姻关系陷入法律纷争,比如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分居时间便有可能被视为衡量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的一项重要参考指标。
长期地理分居非婚姻解体必然条件。夫妻欲离,可选协议或诉讼离婚。诉讼时,以分居为由需基于情感不和且持续两年以上。法院调解无效后,方批准离婚,但分居须因情感不和,并需提供确凿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