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强制性限制人身自由措施之一——刑事拘留之后,取保候审的适用标准往往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被告人所犯之罪行可能会被法院判处管制、拘役或可单独适用附加刑者;
其次,被告人可能会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在执行取保候审的情况下其社会危害性程度较低且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如果被告人生病严重而失去了自主生活能力,或者正值孕期或哺乳期间的女性患者,取保候审既不会对她们的健康造成威胁也不会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最后,若被告人已经被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仍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便需要实行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刑事拘留后批捕的几率是否大
您所提到的问题并不准确,刑事拘留并非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批捕的可能性就会增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七日,而对于一些重大且难以解决的疑问悬案,则需要向公安部申请并经审批方可予以延长。
若出现刑事拘留时间较长但未批捕行为,很大程度上可能归因于案情的错综复杂性。
公安机关针对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倘若存在以下任何情形中的一项,便可预先实施拘留:
首先,正在筹备进行犯罪活动,或是已经实际实施了犯罪行动,亦或是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立刻被警方察觉;
其次,被受害者或现场目击证人指认为犯罪者的;
再次,在其生活环境中或住户场所发现了犯罪证据的;
此外,犯罪发生后试图通过自杀手段逃避责任,或者选择逃跑潜逃的;
最后,具有毁损、伪造证据或串通口供威胁的人员;
以及,无法提供真实姓名、住址信息,身份不清晰的人;
另外,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甚至有组织犯罪重大嫌疑的人员也适合采取这样的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后收到逮捕信怎么办
接到逮捕通知书提示着该事件调查深度增加,情况变得更为复杂与严重。首先,应当立即着手委托具备丰富经验的著名律师进行事件介入。这些律师有能力会见嫌疑人,详细了解事件背后的实质情况,并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及有效的辩护策略。其次,家属需时刻保持冷静理智,全力配合司法机关展开各项工作,坚决避免任何形式的干扰行为,以免影响事件的正常侦办工作。对于涉案人员来说,在接下来的刑事诉讼环节中,务必如实陈述与事件有关的所有事实真相,展现出良好的认罪态度。律师将根据事件所涉及的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努力挖掘对嫌疑人有利的各种情节,例如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行为,以及犯罪情节是否相对较轻等因素,从而力争获得从轻、减轻处罚甚至是无罪释放的理想结果。总的来说,我们必须坚定地依赖法律程序,确保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适用于:1.可能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2.可能判有期徒刑但社会危害可控;3.病患严重、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取保不影响健康及社会;4.羁押期满案件未决,需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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