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有什么程序
对于依法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措施的案件,其具体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带民事诉讼法的轻微刑事案件;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且若对其进行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严重的公众安全威胁;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身存在严重疾患、无法自我料理生活起居、孕妇或者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等情形,如果对其实施取保候审,也不会给社会带来严重公共安全隐患;
4.案件审讯期限已经届满,但相关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因此需要采用取保候审措施予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关于取保候审的操作流程,常见的步骤如下:
首先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律师向负责审理该案件的司法机构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在收到申请之后,司法机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做出决定回应。如果司法机构批准了取保候审的请求,则必须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合适的担保人或者缴纳适当的保证金以确保得到相应的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久
在适用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涉嫌犯罪但尚未判决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其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当发现犯罪行为不应予以追责或取保候审期限已届满之际,须立即解除该项措施。
同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向取保候审人员及相关单位作出明确通知,确保程序合规依法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没收程序是什么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没收程序,其主要流程如下:首先,当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出现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情况时,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是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动而未能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等行为。此时,执行机关将会对此进行核实确认,并向决定机关提交没收保证金的建议。若决定机关经过审查后认为确实存在违规行为,则会做出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同时以通知书形式告知执行机关。紧接着,执行机关也需要以正式文件的形式通知银行将保证金账户内的金额全数没收,并且需将这部分资金上交国家财政。对于因违法行为导致保证金被没收的当事人来说,如果他们对没收决定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之内,向上级决定机关提交复核申请。值得注意的是,上级机关会在接到递交的复核申请之后的7个工作日之内,做出复核决定。
取保候审适用于:1.轻微刑事案件,可能判管制、拘役或附带民事赔偿;2.可能判有期徒刑但不危及公众安全;3.嫌疑人/被告人有特殊状况(重病、自理难、孕产期),取保候审无公共安全隐患;4.审讯期满案件未决,为保障权益采取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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