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
耕地征用补偿安置费用的水准会由于地理位置、土地种类以及经济发展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差异。一般而言,这类费用主要涵盖了土地补偿金、安置补贴费、地面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等多个方面。在具体操作中,土地补偿金通常是以被征用耕地在被征收前三年内的平均年产值作为基准,其金额范围大约在六到十倍之间。
至于安置补贴费,则是根据需要进行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来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征地补偿安置中哪些内容要听证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条款,对于涉及征地补偿与安置事宜的,需履行如下的听证程序:1.相应的补偿标准;2.具体的安置方法;以及3.关乎社会保障的措施。值得注意的是,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及第三款明确指出,凡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如欲进行征收土地活动,须事先对拟征收区域进行实地状况调查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同时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庄或村民小组内以书面形式公示至少三十天,公开征求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有利害关系方的意见。若大多数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所提出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与现行法律法规存在不符之处,那么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必须按规律组织召开听证会,并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听证会上各方的反馈意见,来对原有的方案作适当修改和完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解答!
三、征地补偿安置费是什么意思怎么算的
土地补偿与安置款乃我国政府为实现公益事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于因国家规划而强行征用集体土地所支付的一种补偿性费用,用以帮助那些被迫丧失原本赖以为生的土地的农民以及农团体成员来解决他们在失业后生产和生活上的困难问题。至于这笔款项的计算方式,通常是结合多种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后得出的结果。其中包括土地补偿费,该费用的确定通常需要参照被征土地的原始利用目的、土地自然条件、土地生产价值等等要素。其次是安置补助费,其计算依据则是需要得到妥善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再者就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这部分费用的计算主要是基于实际损失情况来决定的。另外,各个地区都会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状况、土地市场价格等因素,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具体补偿标准和计算方法。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我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耕地征用补偿因地理位置、土地类型及经济水平差异而异,涵盖土地补偿金(以近三年平均年产值为基准,六至十倍不等)、安置补贴(依农业人口安置需求定)及附着物、青苗补偿等。具体金额综合考虑多方因素确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