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处理的途径和方法是什么
解决劳动争议的基本方式及环节包括了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多元化途径和措施。
首先,协商指的是当事人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平等对话并尝试通过对话寻求和解的可能性;
其次,调解则可通过诸如企业内部调解委员会以及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第三方机构予以协助完成。接下来是仲裁,该阶段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前置程序。若对仲裁裁决结果持有异议者,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是否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上诉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途径包括
在针对劳动纠纷展开处理的过程中,主要采取如下几种途径:
首先是由争议各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其次,可以邀请相关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以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
此外,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或其中一方对此不满意,则可根据法律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以仲裁解决该项争议;
最后,对仲裁裁决持有异议的一方可依法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进一步解决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三、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的法律规定
在中国现行法律制度下,解决劳动争议问题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其中仲裁作为一项前置程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保障此过程的公正公平,中国政府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此做出详细规定。具体来说,当劳动争议产生之后,申请人有权选择通过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未果或当事人拒绝协商,则可请求本企业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出面调解;如果调解也未能达成共识,则申请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对于仲裁结果,如无本法特殊规定的情况,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救济。这样的设定主要考虑到仲裁具有程序简单、处理迅速等优势,有助于优先解决劳动争议;同时,它还设立了一个相对平和的渠道,供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防止因直接进入诉讼程序而加剧矛盾。总的来说,通过先行仲裁,我们能够有效提升解决劳动争议的效率与效果。
解决劳动争议途径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协商是双方平等对话求和解;调解借助第三方如企业调解委员会;仲裁需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为诉讼前置;对仲裁不服,可向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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