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选择终止婚姻关系后,对于未成年的子女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大小,通常是以考虑到子女的真实需求、父母二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相关地区目前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为基础进行制定的。通常情况下,若父母一方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他们应承担的子女抚养费额便可按照其每个月的总收入的20%至30%这个区间范围内支付。然而,如果家中需要抚养两名或更多的子女,那抚养费的分配比例就应该适度地予以提升,但是该比例的提高一般不能突破每月总收入的50%这个上限。如果父母并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则其所需承担的抚养费用额便可以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然后按照上述所提到的比例标准进行计算得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孩子的户口要迁走吗
首先,关于离婚后孩子户口是否需要迁移的问题,答案是并不完全必需。
狭义而言,若未成年子女归属的监护人户籍不在当前居住地区,那么通常情况下应该考虑为其办理相应的户口迁移手续。
然而,若未成年子女的归属者的户籍已经落在当前居住地区,那么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一般无需进行户口迁移。
其次,我们具体谈谈户口迁移所需的流程和手续。
具体来说,1)当事人需携带个人身份证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前往户口拟迁入地区的户籍登记机关申请领取准迁证件;
2)基于自身情况,原则上由当事人或户主在户口迁移之前向当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移登记,换取迁移证件并完成户口注销事宜;
3)最后依凭迁入及迁移证件等相关资料,当事人即可着手领取新的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三、离婚孩子一周岁会怎么判
关于两岁以下的子女,通常是由母亲进行抚养。然而,当母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孩子则可以跟随父亲一起生活:首先,母方若长期患有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重要疾病,会给子女的生活带来不便和威胁;其次,母方如没有尽到应有的养育责任,而且父方坚持希望子女与自己生活在一起;最后,子女确实因为某种难以抗拒的理由,不能再继续和母方居住在一起来看。对于已经超过两岁的幼童,父方和母方都有权利提出让他们跟着自己生活,此时,如果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那么优先选择权就将属于这一方:第一,如果父方或母方已经完成了绝育手术,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第二,如果子女已经和某一方生活了很长时间,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可能会对他们的健康成长产生显著影响;第三,如果某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却有其他子女;第四,如果子女和某一方生活在一起,能够得到更好的成长机会,但是另一方却患有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这个子女就不适宜和他/她一起生活。在保护子女权益的大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商轮流抚养子女,这样的做法也是被允许的。我们强烈建议您向专业的律师寻求更为详细的法律建议。
夫妻终止婚姻关系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用根据子女需求、父母经济能力和地区生活水平制定。若一方有稳定收入,抚养费为其月总收入的20%-30%。若需抚养多名子女,抚养费比例适度提升,但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若父母无稳定收入,可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上述比例计算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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