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结束

最新修订 | 202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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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里抚养费的支付会截止到子女18岁。但要是孩子成年了,还在高中及以下学历的学校上学,或者因为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没办法保持之前的生活水平,那父母还是得承担抚养费。
离婚协议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结束

一、离婚协议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结束

在常规状况之下,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用支付往往持续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然而,若子女已成年且正在就读于高中及以下学历层次的学校之中,或由于丧失、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等并非出于主观因素导致其无法维持日常生活水准的特殊情况发生时,父母仍需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离婚协议抚养权反悔有效吗?

在特定情形下,若相关各方能够通过积极友好的谈判和协商达成共识,修正原有抚养协议并调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那么这是完全可行且合法的。

倘若能够证明对方或其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法律赋予了当事人申请变更抚养关系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主体的权利,如:

(一)抚育子女的长期一方可因患有严重疾病或身体残疾等原因面临无法保证适宜的抚养环境的困境;

(二)虽同住在一屋檐下但未尽到法定抚养责任,甚至涉及到虐待儿童行为的家庭成员

或者未成年子女与其在一起共同生活可能对其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三)岁满8周岁且意愿跟随另一方生活居住,同时该方又具有稳定的经济实力,具备良好的抚养条件和能力的情况;

以及(四)在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理由之一出现时,亦可提出抚养权变更的请求。

然而,除以上列举的特定情况外,仅仅凭私人意志逆转原有抚养协议的内容往往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三、离婚协议抚养费怎么算

关于离婚协议中所涉及的抚养费问题,我们会充分考虑到以下几个重要因素:首先是子女的实际需求;其次是双亲各自的经济承受能力;最后则是本地社会环境的真实生活水平。对拥有稳定收入的家庭来说,抚养费的支付标准通常是按照父亲或母亲每月总收入的 20%-30%来执行的;而对于承担两个及以上子女抚养责任的家庭,这个比例可以适度上调,但一般不应该超过月总收入的 50%。至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的金额则可以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然后按照上述比例进行确定。除此之外,抚养费还应当涵盖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各项必要开支。然而,具体的数额和支付方式,还需要由父母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友好协商,并在离婚协议中以明确的条款加以规定。如果未来出现了诸如子女生病、上学费用大幅度上涨等特殊情况,那么父母双方都有权提出调整抚养费数额的请求。

在常规状况之下,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用支付往往持续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然而,若子女已成年且正在就读于高中及以下学历层次的学校之中,或由于丧失、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等并非出于主观因素导致其无法维持日常生活水准的特殊情况发生时,父母仍需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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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抚养费一般一个月多少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上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关于离婚协议没有注明支付抚养费应该支付抚养费吗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至于抚养费一般多少钱,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双方在离婚的时候讨论协商的,这个问题一般都能达成一致,因为毕竟是自己的孩子,双方都不希望亏待自己的孩子。如果大家遇到了这方面的问题,可以在当地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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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关于离婚协议没有注明支付抚养费应该支付抚养费吗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至于抚养费一般多少钱,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双方在离婚的时候讨论协商的,这个问题一般都能达成一致,因为毕竟是自己的孩子,双方都不希望亏待自己的孩子。如果大家遇到了这方面的问题,可以在当地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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