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网上公布吗

最新修订 | 202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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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交通肇事罪案情会不会在网络平台公布,得看具体情况。法律规定,涉及国家机密、未成年人犯罪、离婚诉讼或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监护权等案件不宜公开。所以,如果交通肇事罪案情涉及以上情况,就不会在网络平台公布。
交通肇事罪网上公布吗

一、交通肇事罪网上公布吗

并非每份法院裁决文书均会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开发布。

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所作出的裁决书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则将不适宜于在网络平台上予以发布:

首先是涉及到国家机密的案件;

其次是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事件;

再者便是离婚诉讼或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监护权等问题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交通肇事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尊敬的各位读者:

让我为您详细科普一下关于“交通肇事罪”所应承担的全部刑事责任:

根据各地司法机关的实际执行情况,一般情况下,该罪行将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所谓的“交通肇事罪”,实际上就是在对违反了国家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追责的过程中,如果因为当事人的违规操作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造成他人重伤乃至死亡,又或者给公共和私人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那么他们就将面临被法律追究刑事责任的命运。

这条定义是由国家立法机构经过深入研究并正式颁布实施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罪律师调解后还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关于交通肇事事件的刑事责任问题,并不仅仅是由律师通过调解就可以确定的。虽然,调解在民事赔偿部份的处理中具备积极意义,有助于获得受害人或其家属的谅解与合作。然而,刑事责任的断定依据的主要是该事故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律规定。如若交通肇事行为已经达到犯罪程度,并且符合刑法所规定的检讨标准,即便是进行了调解,也仍然有可能必须承担起刑事责任。然而,如果能够得到受害方的谅解,这将会在量刑时作为从轻处罚的考虑因素,例如可能减少应服刑的期限或则适用缓刑等。总体来说,调解并不一定能够完全豁免刑事责任,仅仅在量刑方面可能产生有利的影响而已。

交通肇事罪案情是否会在网络平台公布取决于具体情况。根据相关规定,涉及国家机密、未成年人犯罪以及离婚诉讼或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监护权等案件不宜公开。因此,如果交通肇事罪案情涉及以上情况,则不会在网络平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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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造成人员死亡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是指: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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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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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迅速展开侦破工作,以全旗十个苏木乡镇、一个开发园区为重点,摸排嫌疑车辆;在旗电视台播发《寻找肇事逃逸车辆线索悬赏通告》,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办案民警赴邻近的集宁区、卓资县、兴和县,联系当地交警部门查询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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缜密侦查 追寻逃逸者
5月6日20时52分,察右中旗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有人发现在S310线85公里加800米处(即米粮局王元沟村西),躺着一具年近八旬的男尸,疑是死于交通肇事,肇事车辆逃逸。21时12分,民警赶赴事故现场,经过现场勘查和分析现场路面上提取的红色塑料碎片,初步确认死者是被一辆红色轿车撞死。
5月8日,经专家对肇事逃逸车辆遗留碎片辨认和比对,确定了肇事车辆是红色东风雪铁龙小汽车。次日,经过一天的调查后,民警召开案情分析会,制定侦破方案,立即对全市114辆红色东风雪铁龙轿车展开摸底排查,重点对中旗及周边旗县的41辆同类车型进行摸排。5月10日一早,民警了解到一个重要信息,察右后旗一个体老板曾向科布尔镇居民陈某某出售过一辆同类车。民警随即与陈某某取得电话联系,询问该车所在位置。陈某某说,在朋友的车库里面停放着。民警们马上前往车库对该车进行检查,发现有明显的碰撞痕迹。陈某某被民警传唤到交警大队,经询问,对肇事事实供认不讳。
据陈某某供述,案发当日20时30分左右,其驾车从铁沙盖镇土城子村返回科布尔镇时,途中与一辆大型货车会车,被对方强烈的灯光晃得视线不清,结果撞了路边的一名行人。肇事后,他逃之夭夭。为了躲避路上的监控探头,他故意选择荒野土路进入了科布尔镇,没想到,最终还是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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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18时01分,察右中旗大队接到110指令:在科布尔——乌兰花公路上,躺着一名女尸,旁边倒着一辆电动自行车,疑是交通事故。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展开勘查工作,发现女尸被车轮辗压得惨不忍睹,初步分析是大型货车肇事,根据路面上遗留的刹车痕迹判断,肇事车辆极有可能是由东向西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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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查看“四子王旗卡口”的监控录像,民警发现,当日下午,曾有三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过此路段,其中一辆是集宁区的牌照,另外两辆是包头市的牌照。次日,民警专程赶赴集宁区和包头市,调取了这三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车主资料和保险信息,由此拉开了侦破帷幕。
经过全力侦查和梳理工作,民警最终将集宁区的那辆重型半挂牵引车锁定为肇事逃逸车辆,并于5月27日在集宁区将该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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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弯道交通肇事处理时间是怎样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间:
1、暂扣车辆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2、责任认定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决定书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决定。
3、伤残评定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4、赔偿调解期限
公安机关在查明事故真相、认清事故责任、确定事故损失后,可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在调解过程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的,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代理人因不可抗拒力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的,调解时限中断;调解重大、复杂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时限的,须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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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暂扣车辆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2、责任认定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决定书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决定。
3、伤残评定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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