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只有一方同意可以离婚吗
在离婚事务中,夫妻二人并非必需齐心协力达成共同意愿底线,婚姻关系终结主要取决于选择何种离婚途径与方式。若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则需满足双方一致原则;反之,若选择诉讼离婚手段,则无需遵循双方均同意的规定。具体而言:
第一,如果对离婚交换条件、子女抚养归属以及财产分割事宜能够达成一致共识,夫妻二人均可亲自前往各自户籍所在地区工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此时所需必备材料应包括双方正式证件原件(身份证正反两面)、个人户口簿、结婚执照以及详尽的离婚协议文件,便于便利者甚好。
第二,倘若无法就上述问题达成共识,希望摆脱这段婚姻束缚的一方可前往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求。当被告居住地与合法居住地有所偏差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被告频繁留住之地确定法庭主权,以便费理相关事宜。医院会在审理过程中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尤其着重于考量双方之间是否尚存感情纠葛与破裂现象,最终以是否判令离婚作为重要裁决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只有一套房子如何分
关于离婚时仅存有的唯一一套房产的分割问题,若夫妻双方未能达成共识,他们随时都可自行决定向当地法律部门寻求协助与支持。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综合考虑多种要素来妥善解决相关财产分配纠纷。
具体而言,法院通常将参考以下几种可能出现的情形来进行抉择:
首先,当双方皆表示诉求房产所有权并愿意参与竞标购买时,人民法院应予以批准。
其次,如果其中一方主张拥有房产所有权,则人民法院将委派专门的估值机构依据市场价格为房屋做出公正权威的估值报告。
在此基础上,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需对另一方给予相应合理的经济补偿。
最后,若双方均未主张拥有房产所有权,那么根据双方的申请,可依法拍卖或变卖该房产,再会同所得净收益进行公平的利益分配。
若涉案房产目前尚无完全所有权,或者在所有权状态上还存在瑕疵,那么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种案件时,暂不会急于判定房产所有权的归属权,而是会基于实际情况,做出审慎合理的决定,先判定房产由谁暂时使用最为适宜。
待房产取得完整所有权之后,如双方仍对此存在争议,亦可随时向人民法院另行发起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离婚只有一套房子怎么处理
在涉及到离婚程序中的唯一房产处置方面,通常存在以下几种处理办法:首先,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共同决定该房屋所有权的最终归属;其次,也可以采用双方进行价格竞争的方式来达成财产分配方案,即根据竞拍结果,出价较高的一方将获得房产所有权,并对另外一方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此外,为了确保公正公平,也可以通过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对房产价值进行全面评估,然后按照评估的比例来进行财产分割;最后,还有一种较为灵活的做法是双方相互妥协,商定轮流居住于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处理房产,都必须充分考虑到双方的权益以及实际生活状况,以实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对于可能出现的房贷偿还、居住权等相关事宜,也需要在处理过程中予以妥善解决。若双方无法就房产处置达成共识,则可以选择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做出公正裁决。
离婚申请仅一方同意是可行的。双方可以自愿协商达成一致,前往户籍所在地区工会办理离婚登记;若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情况,判断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最终决定是否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