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购房的普通居住型房屋家庭需遵守以下政策:首付最低支付比例为30%。对于已购置过一处住宅但相关限购贷款尚未偿还完毕的居民家庭来说:在包括但不限于11个限购区域内,最低首付比例应不低于60%,同时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在天府新区成都直辖管理区,最低首付比例要求达到70%,并且贷款年限也被限制在最多25年内;而在其他非限购地区,最低首付比例则为不低于40%。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一般而言契税由买方交,如果房产证由开发商代办,则由买方交给开发商,由开发商再转交给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如果自己办理房产证,则由买房自己将契税直接交纳给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二、购房预付款能退吗
购房预付款是有可能被退还的。
首要前提在于,若因卖方自身缘故而导致合约目的无法顺利达成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约目的无法达成,此时便可提出退还要求。
再者,倘若并未出现上述两种情况,而是由于买方主体自身缘由决定要撤回款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买方需承担支付违约赔偿金的义务。《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购房预付款因质量问题能否退回
关于购房预付款是否可以因为质量问题而要求退还,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探讨和具体分析。
首要的是,必须查看购房合约中针对此类问题的约定条款。
倘若合约中已经明确规定当发现质量问题时,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项,那么依据此合约执行即可。
然而,解决问题的关键仍在于质量问题的严重性。
若出现的质量问题严重到足以影响到房屋的正常使用,甚至构成了所谓的“根本违约”情形,那么您便有充足的理由去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且索要返还预付款。
反之,若质量问题并无大碍,只是轻微瑕疵的话,您或许可以首先请求卖方进行适当的修复工作或者采取其他的弥补性措施来加以解决。
在此过程中,务必妥善保存好与之相关的各项证明材料,例如房屋质量检验报告以及与卖方之间的沟通过程等,以备不时之需,以便在必要时刻能够通过法律手段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强烈建议您优先尝试与卖方进行友好协商,以期达成共识,化解矛盾;若协商无果,再考虑诉诸于法律程序。
购房政策规定:普通家庭首套房首付至少30%。已购一套但贷款未还清的家庭,在11个限购区首付不低于60%,贷款期限最长25年;在天府新区成都直辖管理区首付70%,贷款年限也限25年;其他非限购区首付不低于40%。